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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高廷:抵触监狱条例难落实

(吉隆坡13日讯)民政党法律顾问兼民青团法律局主任蔡高廷认为,丹州议会通过修改回教刑事程序法案允许在州内执行公开鞭刑一事难以落实,因为此举与一些联邦法律如2000年监狱条例,有所抵触。

他说,2000年监狱条例清楚阐明,鞭刑只能在监狱内执行,不能公开执行。



“目前,国内并没有特设的回教监狱或回教监狱官,因此,我认为丹州新修改的法律是无法被落实的。因为负责执行鞭刑的监狱官员,都隶属中央政府并受到监狱条例的约束及管制。”

蔡高廷今日在一篇文告中发表看法。

他举例,伊党领袖早前曾表示如果回刑法获国会通过,他们仍需修改监狱法令,以赋权监狱官员对犯人执行断肢法。

“相同的情况,除非伊党成功修改相关的中央法律,否则,回教法庭没有法律权力来选择对犯人执行公开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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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鞭刑后血液感染身亡 监狱局:调查确认没违反SOP

(八打灵再也10日讯)监狱局说,吉打波各先那监狱一名囚犯在接受鞭刑后因血液感染而死亡,死因已于10 月 7 日在尸检中得到确认。

该局发文告说,这名囚犯在9月25日被鞭打的9天后,在10月4日申诉身体不适。

文告说,监狱局于是为这位囚犯进行彻底的体检,并由监狱医务人员给予治疗。

“之后,囚犯在10月7日被送去苏丹后巴希亚医院接受治疗,很不幸的被院方确认已去世。

“当今大马”昨日报道,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接到囚犯接受鞭刑后身亡的投诉。

有关囚犯再迪,49岁。他原先于2015年被判死刑。通过废除强制死刑法令的刑罚检讨后,在9月10日被改判坐牢33年和鞭笞12下。

另一方面,监狱局今日说,该局已展开内部调查,审查该鞭刑,确保处罚完全符合既定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

“截至目前,尚未发现任何违反标准操作程序的情况,但进一步调查仍在进行中。

“如果发现任何疏忽或程序失误,该部门将对负责人采取坚决行动,”

监狱局指出,该名囚犯在接受鞭刑前接受的医药评估,证实囚犯身体健康。

它说,受刑后,该囚犯得到了适当的护理,包括每日伤口治疗和医疗团队的定期健康监测。

公众受促不要散播有关该事件未经证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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