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售卖冒牌奶粉
永泰联3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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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美娜(中间)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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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开财(左)与叶昌鸿被控。

(新山21日讯)轰动一时的“冒牌奶粉”事件有新进展!早前被指涉嫌售卖冒牌奶粉的永泰联参茸药行酒庄,该公司3名负责人今日被控在3间药行酒庄供应210盒冒牌的Enfalac A+(Step 1)配方奶粉,3人皆否认有罪。

被告是59岁业者叶开财、26岁少东叶昌鸿,两人为父子,以及叶开财的42岁妻姨林美娜(译音)。



首控状指,叶开财与叶昌鸿父子于去年12月7日下午4时40分,在柔佛州士姑来胡姬花园永泰联参茸药行酒庄总行供应208盒冒牌的(1.8公斤装)Enfalac A+(Step 1)配方奶粉,触犯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第8(2)(c)条文,并在第8(2)(B)条文下被控。

第二项控状指,这对父子于同一天中午1时,在士姑来顺和花园分行供应1盒冒牌的(1.8公斤装)Enfalac A+(Step 1)配方奶粉,触犯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第8(2)(b)条文,并在第8(2)(B)条文下被控。

第三项控状指,叶开财与妻姨林美娜于同一天中午1时,在丽宁镇分行供应1盒冒牌的(1.8公斤装)Enfalac A+(Step 1)配方奶粉,在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第8(2)(B)条文下被控。

在上述法令下,罪成者,每样冒牌物品罚款1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二度重犯则被判每件赝品罚款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3名被告皆接获6张法庭传票,今日3人在叶开财妻子以及代表律师林春信的陪同下,在新山地庭面控,3人皆否认有罪。



由于主控官莉迪亚尚未把控方文件呈堂,代表律师要求给予时间写澄清信,法官嘉拉丁批准案展至3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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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四驱车商业用途被控 承包商无罪释放

(芙蓉3日讯)被指四轮驱动车作商业用途而遭控上庭的建筑承包商,经过3次过堂后获主控官撤销控状及无罪释放。

交通部前部长陆兆福指示陆路交通局不可对付载送私人物品的四驱动或开出罚单,然而,事主张福志是于5月16日在政府宣布实行行动管控令时遭交警截停、检查及开出法庭传票。

张福志今日在代表律师兼行动党森州法律局副主任李凯业及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机要秘书林骏荣召开记者会,讲解案情经过。

李凯业表示,事主张福志于7月16日首次控上民事交通庭,主控官莎丽法副检察司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律第23(2)条文,即滥用交通工具执照,经过3次过堂后,他于昨日第4次过堂时提呈一封志期9月15日的陈情书,最终主控官撤销控状,事主无罪释放。

他说,此案的推事为诺扎丽扎。

他表示,其实7月16日上庭时有很多司机被同样控状控上庭,惟他们决定承认有罪并罚款1000令吉,只有事主对提控感到不满因此决定要求审讯。

张福志透露,5月16日当天他刚到芙蓉金马警局申请跨境的信函,稍后就返家,不料途中警察设路障检查后开出罚单,让他感到不满,因为四驱车内有他工作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衣、一些工具等,若他的车不能放这一类物品,究竟要用什么车才能载送。

他感谢律师帮助下让他摆脱法庭案件。

林骏荣表示,陆兆福出任交通部长时已指示陆路交通局停止执法四驱车载商用工具,只要有关车辆没有超载及危险驾驶,都不应该被对付。

他恳请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延续陆兆福的政策,并以强硬态度向交警要求停止扰民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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