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致伤马大生
洛曼等4人不认罪

阿都慕塔利(左起)与洛曼前往法庭,准备面控。

(吉隆坡28日讯)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洛曼及八打灵再也区部主席阿都慕塔利等4人,今日在推事庭被控于上周五致伤一名马大生,惟皆不认罪。

4名被告分别是洛曼(46岁)、也是华玲国会议员拿督阿都阿兹弟弟的阿都慕塔利(48岁)、巫统班底谷办公室书记沙蒙(48岁)及律师楼送信员诺扎基法(44岁),他们悉数否认两项致伤控状。



若罪成可监1年

这两项控状指出,4名被告与一名在逃同党作为非法集会的成员,为达到共同目的造成公共危险,其中一人从背后锁紧和扯头发,导致23岁的马大生黄彦铬受伤。

他们被指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3时30分,在十五碑新班底路安佳餐馆(Restoran Amjal)前的巴士站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致伤),并可与相同法典的第149条文(非法集会每一成员皆有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洛曼也面对一项在上述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意图造成同一名受害者损失的控状,也就是撕烂对方的纸板,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6条文(恶作剧)的洛曼不认罪,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坐牢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阿都慕塔利被指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3时45分,在同一地点蓄意致伤网络媒体实习生茜蒂玛丽燕(25岁)的右手拇指,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他对此不认罪。



他同样不承认指他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蓄意对受害者使用刑事暴力的交替控状,所抵触的条文同上。

求情指生活拮据育10儿 

洛曼9千元保外

主控官阿当莫哈末副检察司建议面对两项致伤控状的每名被告,各别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阿都慕塔利的致伤控状以1万令吉保外,以及不建议让被控撕烂纸版的洛曼保外。

洛曼的律师罗建德兰要求让其当事人保外,因为被告现在没有工作,属于“有一餐,没一餐”的状态,但仍需抚养10名子女,妻子也已大腹便便,并将在不久后生产。

阿都慕塔利的律师阿兹鲁,以及沙蒙和诺扎基法的律师拿督利查要求法庭定下最低的保金,因为3名被告给予法庭良好配合,以及没有严重的犯罪记录。

推事乌玛扎鲁最终批准面对3项控状的洛曼以9000令吉,以及阿都慕塔利3项控状6000令吉保外,至于面对两项控状的沙蒙和诺扎基法,他们获准各以4000令吉保外。

法庭也设下附加条件,4名被告在案件审结前,不得骚扰受害者,以及择定此案于5月16日重新过堂。

媒体早前报道,来自马大的学生上周五在新班底一个巴士站,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支持者爆发推挤。

事发时,纳吉据称正在位于该巴士站附近的一家餐馆,向一群学生发表演讲。

反应

 

大千

中学生坐下时遭插伤 同学涉放笔在椅被捕

(香港1日讯)香港一所中学星期一下午(30日)发生受伤事件,一名男生的阴囊被笔插伤送院。

香港《明报》报道,事件在屯门恒富街的青松侯宝垣中学发生,据报一名15岁男生在上课期间“搞恶作剧”,将一支原子笔放在16岁同班伤者的椅子上。

据报道,这名15岁男生是趁着伤者起身答问题时,将原子笔垂直放在伤者的椅子上。当时伤者未有察觉异样,结果坐下时被原子笔插中阴囊及大腿内侧肌肉,导致阴囊受伤流血。

伤者先是被送往校内医务室治疗,报警后由救护车送往屯门医院接受治疗。警方到场调查后拘捕并扣查涉事15岁男生。这起案件暂列“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由屯门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涉事男生向警方供称,他当时“只是一时贪玩搞恶作剧,并非存心伤人”。

《明报》记者曾向校方了解释事件,惟教职员表示“不清楚事发经过”。该校老师则确认“有学生受伤”,但其他详情无可奉告。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