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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触犯禁令
霸市卖鞭炮捉3职员

霸级市场公然摆卖多种爆竹和烟花。

(吉隆坡10日讯)爆竹已可公开售卖或燃放?答案是不能!霸级市场竟公开摆卖爆竹,警方闻讯当晚上门捉总经理及2名职员。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马兹南说,警方昨晚约9时30分,前往蕉赖一间霸市检查后,当场逮捕3名男子,分别是总经理、主管和促销员。



马兹南今早在大使路收费站,推介配合华人农历新年展开的“安全行动12”后说,警方目前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调查此案。

若在上述条文下罪成者,可判监最高7年,或罚款最多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他说,警方昨晚在该霸市共起获市值约5万令吉的各类爆竹。

他提醒公众,除非获得当局发出准证,否则任何人若被发现贩售或购买被列为违禁品的爆竹或烟花将受对付。

日前社交媒体上疯传多张本地一间霸市内公开摆卖多种烟花和爆竹的图片,包括8尺红炮、7寸电光花、龙蛋、太空飞碟等,引起热议。

该霸市随后发文告表示,其货源皆来自授权和合法的分销商,所有分店贩售的相关产品皆取得当地警方的批准许可,并促请民众在使用时遵守安全措施。



然而,武吉阿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旺阿末昨天受媒体询问时说,他对此毫不知情,若确有此事,警方将采取行动对付。

一排排红炮公开出售。

只准燃放两种烟花

政府早在1995年已发禁令,禁止燃放爆竹及烟花,并在隔年全面执行该禁令,任何人若被发现在任何场合及节日抵触该禁令将受对付。

至今为止,政府只允许国人燃放两种危险性较低的烟花,即“沙炮”(POP POP)和“快乐炮”(HAPPY BOOM),其余种类爆竹烟花在该法令下,都列为违禁品。

任何私运、售卖和燃放违禁爆竹的人士都可被对付。 

至于其他具有风险性的烟花或爆竹,则须先向警方申请准证,才可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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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视界】风水轮流转 小商场越做越红火?

我国百货商贸近年再起革新,科技改变零售的简单买卖模式,城市化所带来的交通与连接便利,也让城区零售商场再度转型——回归“麻雀小,五脏全”的小型经营模式。

城市化带来的交通便利使然,促使城区零售商贸在过去几年也开始进行蜕变,尤其大型霸市商场渐渐走向没落,反观高端小规模商场却越做越红火。

洞悉国内零售商贸行业发展及关注国内数家上市零售商营运的黄詝瀚接受《南洋商报》专访时表示,科技在悄悄改变零售商贸业的经营模式,让过去简单的买卖交易面临“起义”改革,尤其城市区商场通过与网购接轨,借此扩大经营市场版图。

他说,早年,国内零售业主要以霸市商场模式经营,让消费者可用实惠价格购买大量的商品,以作为数周的消耗量。

“随着城市化发展,在消费便利的大环境底下,人们更讲究产品的素质、对品牌也有更多的要求,甚至不惜选购外国进口品牌等。”

他补充,此现象主要是城市化所推动,包括家庭人口减少、基建交通发达,以及电商网购便利所促使。

“这也无形给高端连锁超市如Jaya Grocer带来商机,该商场规模虽小,但所卖产品却深得人心,尤其产品种类多元,品牌选择繁多,品质也符合现代人的购物要求等。”

他表示,以近期一些霸市退出市场、缩小规模为例,Jaya Grocer却能在2022年期间,用20亿令吉天价脱售业务给电召车营运商Grab的实力,便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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