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谋杀17岁女友罪成
无业汉判死刑

无业汉谋杀罪成立。

(怡保2日讯)无业汉被控2年前谋杀17岁女友案罪名成立,今日在怡保高庭被判死刑,家人闻判后泪洒公堂。

被告占德拉史格兰(30岁),他被控于2016年2月27日晚上11时至隔天清晨6时,在新邦波赖拉登嘉的甘榜峇都某住家,致死17岁的杜嘉蒂维,触犯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



法官拿督兹莫哈末鲁兹马下判时指被告的辩护律师兰吉星,以案中死者遇劫不愿交出值钱物品以至被殴打致死,作为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法官以死者解剖报告身上有金饰,不存在被抢劫的可能,而且事发时住家除了被告及案中死者,没有证据显示有第三者。

被告律师表示将会针对判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此案主控官为依兹万副检察司,查案官为妮玛拉助理警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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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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