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起诉“当今大马”诽谤败诉
澳金矿须付5万堂费

(吉隆坡23日讯)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起诉网络媒体“当今大马”诽谤案败诉,并谕令该公司支付5万令吉堂费。

公众有知情权



高庭法官罗丝奈妮在宣读长达37页判词中声称,使用俗称“山埃”的氰化钠来采金矿关乎是到公共利益的课题,公众拥有知情权,这也是答辩人作为新闻媒体须秉持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任何一个关乎到社群的健康、安全和福利的课题都需得到公众关注,不能只是针对有关特定的社群,而是全体大众。”

罗丝奈妮指称,根据辩方其中3名证人供词指出,因为辩方的山埃采矿课题报道,当时引起多家媒体广泛报道,甚至在彭亨州议会上被提起。

“自从武吉公满新村村民对该金矿公司使用山埃采矿表达强烈抗议后,国内媒体开始关注此课题。

“从2006年起,国内各语文报章开始报道诉方被指使用山埃采矿事件。”



同时,罗丝奈妮称,该课题促使当地村民成立“劳勿武吉公满新村反山埃委员会”,种种证据显示,在武吉公满的采矿活动是关乎到公共利益的课题。

有鉴于此,她接受辩方受约制特权的抗辩,即“雷诺兹特权”(Reynolds privilege)外,也认可辩方中立报道特权的论点。

法庭认同据实报道

此外,“当今大马”总编辑颜重庆聆听高庭裁决后在庭外表示对该判决感到高兴,并指法庭也认同新闻从业员据实报道是媒体职责。

高庭裁定“当今大马”被指具有诽谤成分的3篇报道和2个视频,并没有对该公司构成诽谤,因此撤销了对“当今大马”及另外3名记者王德齐、李永杰和陈维特(译音)的控状。

金矿公司是于2012年起诉“当今大马”和3名记者,起诉辩方刊登含有诽谤成分的报道,影响该公司经贸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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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起诉陈德钦《星报》诽谤 上诉庭维持林冠英败诉裁决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撤销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和《星报》诽谤案的判决,并驳回林冠英的上诉。上诉庭3司在一致的判决中,林冠英被谕令支付总计7万令吉的堂费,其中3万令吉给陈德钦,4万令吉给《星报》。

槟城高庭于去年6月21日裁定林冠英败诉,并要求他分别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堂费予陈德钦和《星报》。

3司以拿督史美春法官为首,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及拿督阿末卡玛。

林冠英在2022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指他们因《星报》于同年3月7日的一篇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他指陈德钦提出虚假说法,质疑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为学校分配资金的动机

陈德钦指控林冠英在柔佛州选期间,声称拨款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附带条件是华小需更名。

史美春说,起诉人的起诉没有依据。

阿末卡马指出,理性的人会认为林冠英将针对郭鹤尧华小的资助问题和校名变更问题做出解释。

“我们认为,普通理性的读者阅读了整个被质疑的声明后,都会明白这是为了寻求上诉人(林冠英)作出澄清,解释指控。

“公众对于国民型华小(C)的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存在不确定性。这需要一个解释。

“林冠英的澄清时刻应该是在柔佛州选举的竞选活动中,当时该文章发表时正值柔佛州选举。”

阿末卡马说,有关议题引起柔佛华社的密切关注,所以需要得到澄清。这是一个明显的选举议题。

他说,法庭认为公众有强烈的兴趣了解情况。显然,所提出的问题是大众利益问题。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姆拉里,律师吴健南和阿都拉代表两名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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