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起诉《哈拉卡》诽谤
纳吉提庭外和解条件

(布城11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已向涉嫌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资金课题诽谤他的伊斯兰党《哈拉卡》开出庭外和解的条件。

纳吉代表律师拿督莫哈末哈法利占向记者说,《哈拉卡》在7月4日建议庭外和解。



不过,他没有透露和解的条件。

较早前,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在内庭进行案件管理,听取双方针对解决案件所提出的建议。

《哈拉卡》代表律师拿督达基尤丁及旺罗希妮皆在场。

纳吉起诉《哈拉卡》董事经理罗斯里及总编辑道菲耶也于去年2月19日,在网站刊登有关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报道时诽谤他。

纳吉在6月15日取得上诉庭庭令展延此案诉讼,直到他所提出的两项上诉有结果为止。



第一项上诉是针对高庭在4月7日驳回他要求修改诉状,以纳入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声明的申请,第二项上诉是针对高庭在5月23日驳回他要求以法律观点裁决,而无需经过完整审讯的申请。

反应

 

要闻

起诉陈德钦《星报》诽谤 上诉庭维持林冠英败诉裁决

(布城6日讯)上诉庭今日一致裁决,维持高庭撤销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起诉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和《星报》诽谤案的判决,并驳回林冠英的上诉。上诉庭3司在一致的判决中,林冠英被谕令支付总计7万令吉的堂费,其中3万令吉给陈德钦,4万令吉给《星报》。

槟城高庭于去年6月21日裁定林冠英败诉,并要求他分别支付2万令吉与3万令吉堂费予陈德钦和《星报》。

3司以拿督史美春法官为首,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米及拿督阿末卡玛。

林冠英在2022年5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陈德钦(第一答辩人)及星报媒体集团(第二答辩人),指他们因《星报》于同年3月7日的一篇文章对他构成诽谤。

他指陈德钦提出虚假说法,质疑他在担任财政部长期间为学校分配资金的动机

陈德钦指控林冠英在柔佛州选期间,声称拨款400万令吉给郭鹤尧华小,但附带条件是华小需更名。

史美春说,起诉人的起诉没有依据。

阿末卡马指出,理性的人会认为林冠英将针对郭鹤尧华小的资助问题和校名变更问题做出解释。

“我们认为,普通理性的读者阅读了整个被质疑的声明后,都会明白这是为了寻求上诉人(林冠英)作出澄清,解释指控。

“公众对于国民型华小(C)的名称是否可以更改存在不确定性。这需要一个解释。

“林冠英的澄清时刻应该是在柔佛州选举的竞选活动中,当时该文章发表时正值柔佛州选举。”

阿末卡马说,有关议题引起柔佛华社的密切关注,所以需要得到澄清。这是一个明显的选举议题。

他说,法庭认为公众有强烈的兴趣了解情况。显然,所提出的问题是大众利益问题。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是西蒙姆拉里,律师吴健南和阿都拉代表两名答辩人。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