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违规汽车隔热膜
须在10天内拆除

(吉隆坡10日讯)陆路交通局提醒国人,一旦被发现隔热膜透光度过低,请在10天内前往陆路交通局分行取下,否则可被罚款300令吉。

一旦被控上庭罪名成立,更可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监禁不超过6个月。



陆路交通局发文告说,根据在2016年2月5日修订的1991年汽车(禁止特定镜子)条规下,车前挡风玻璃的透光度需维持在70%、司机座位透光度是50%、而乘客座位及车后挡风镜的透光度则是30%。

文告中提到,陆路交通局现阶段只会发出PG1(禁止使用车辆)通知书给车主,并会下令车主或是驾驶者在10天内前往分行拆除有关的隔热膜。

如果出现重犯的情况,一旦被定罪可以被罚款最高4000令吉,最高监禁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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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吉隆坡市政厅今取缔违规招牌 黎正兴:无关敦马投诉

(吉隆坡21日讯)吉隆坡市政厅咨询理事会成员黎正兴说,隆市政厅今日在隆市西冷路(Jalan Silang)展开取缔违规招牌行动,跟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指吉隆坡处处是中文招牌,仿如人在中国一事毫无关联。

他说,政厅展开的每一项行动都需要时间进行安排,不可能几天内就成事带队出发。

他说,今日在西冷路的行动也是政厅早前安排的,而这一带的许多商业招牌都不符合规格,包括使用孟加拉字眼等。

“而且有关行动不只是针对招牌上的语文,也不是针对中文招牌。”

“隆市政厅不会因为普罗大众的一言一语就贸然行事。”

“如果大家有关注市政厅脸书专页,就会发现其实当局每周都会至少一次针对性的大规模取缔行动,这包括拆除档口等,这次的行动主要跟进14天通知限期已届满。”

隆市政厅的上述行动,让人联想到是否跟马哈迪的“吉隆坡商店清一色中文字”言论有关。马哈迪日前在社交媒体贴文,指周末开车到吉隆坡时,发现当地所有招牌以中文字为主,但找不到一个马来字,顿时让他突然感觉自己身处中国。

林立迎:明与市长开会将反映

另一方面,民主行动党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受询时说,商业招牌的规格有其标准,也是全国各地方政府通用,包括国字体必须显著,以及其他语文较小且不能使用粗俗或敏感字眼等。

他希望隆市政厅的有关行动跟马哈迪的有关言论扯不上关系。

他说,本身无意回应马哈迪的相关言论。

”我明天恰好会跟吉隆坡市长会面,我会顺便反映,吉隆坡市政厅不应该是因为某某人讲了些什么就行事。“

隆市政厅执法组今日联手执照组及语文局展开大规模取缔行动,在包括半山芭、西冷路(Jalan Silang)、泗岩沫的Publika及满家乐 (Mont Kiara)一带取缔商业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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