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重视本报报道
旅游部查非法行脚团

旅游部官员北上展开调查,期间也再度肯定本报的报道。

(槟城5日讯)《南洋商报》报道立竿见影!继本报早前揭露槟州出现个人、非政府组织,甚至政府官联机构等单位涉嫌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违例经营行脚团(Walking Tour)一事后,旅游部正式派员北上槟城展开调查,以制止类似情况恶化下去。

两名官员周二抵达槟城,并展开连串相关的调查工作,包括今日向本报调查非法行脚团的记者收集证据和相关报道。



这场历时约2小时的会面中,也有数名本地导游出席,针对目前情况有多严重作证。

交怡沙巴情况严重

期间,这名不愿具名的官员透露,类似情况在浮罗交怡和沙巴也已相当严重,惟槟城则因没人揭发,所以当局并不晓得原来槟城也发生此事。

“我们会在情况变得无法掌控前采取行动,不然以后更难处理。”

这名官员再次强调,任何个人、非政府组织,乃至政府官联机构,一概不能以“教育”、“社区服务”,或“推广古迹文化”为由,任意在没向该部注册下经营任何涉及到金钱的旅游形式活动。



“他们(违例业者)不能辩说本身收的只是‘心意’、‘小费’,就放肆地经营这种配套。”

本报早前揭露槟州出现不少个人、非政府组织,甚至官联机构,在没向旅游部注册下推出旅游配套,其中一些行脚团更高达每3小时200令吉,一些则维持在20令吉不等。

根据1992 年马来西亚旅游业法第5条文阐明,任何人若没以公司名义向旅游部注册的话,都不能提供旅游配套予消费者。 

世遗机构与槟古迹信托协会没注册经营涉嫌逃税

据本报调查,其中发现直属槟州政府的乔治市世界遗产机构和本地相当活跃的非政府组织槟城古迹信托协会(PHT),就在未向旅游部注册下经营旅游性质的日间行脚团。

更甚的是,由于任何注册单位都得以公司名义登记,换言之,上述2单位已绕过了公司常年报税程序。

此外,由于类似的一日游、古迹行脚团都属于旅游内包,有关的执照费用每年为250令吉,没有注册也等于每年逃过缴付这笔款额。

本报采访队是在过去2个多月时间,以匿名方式参加有关的旅行团,结果发现这些单位确实经营乔治市日间行脚游,而收集证据的过程中,采访队也从上述2单位的官方网站上,发现2单位都张贴着有关的行程介绍。 

违例提供旅游配套

为了进一步佐证,记者也从旅游部官方网站的登记名单审核处做出核对,结果2单位的名字根本不在注册名单内。

这意味着,上述2单位已涉嫌违例提供旅游配套。

在有关法令下,违例者将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和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持续罚款每日5000令吉。 

采访队曾向业者了解,发现其实涉嫌违例卖团带团的单位除了上述2组织外,不少个人或其他公司也涉嫌在无注册情况下,违例推出旅游导览配套,惟这些单位处事低调,因此不容易被发现。 

反应

 

言论

她是潘金莲,我是阿娇!/黎添华

本报曾在2016年揭露槟城出现不少大马第二家园(MM2H)的参与者,肝胆推出行脚团来抢本地导游饭碗,当时旅游部曾派出2位官员向本报收集资料。

那时,他们想了解为何一些没有执照的非政府组织、MM2H,甚至政府机构能在没有向旅游部注册的情况下经营收费行脚团。



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旅游部的高效率,并满心欢喜地认为今次事件后,槟州的旅游业不会再乱象纵生。毕竟根据《1992 年马来西亚旅游业法》第5条文阐明,没有向旅游部注册的单位,一律不能提供涉及金钱性质的旅游配套给消费者,而这些违例经营的单位的确冲击合法导游的生计。

但是,我错了。尽管这些违例的导游或行脚团在面子书上张贴宣传、不知羞耻的机构猖狂地印刷传单,又或在官方网站上贴文,但是,当局就是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反观持牌导游还必须遵守各路人马无须遵守的种种导游条规,如挂执照、指定的衣着、鞋子等,每两年必须更新执照,而更新执照的条件是,每年必须考获3个“旅游延续教育课程” ,我替他们感到难过。

心想,一天如果持牌导游也不干了,转加入非法经营的行列,这会不会对他们公平一些?

这些导游甚至为了权益与生计,又是积极跟踪,又是隐姓跟拍,然后把一叠叠的文件证据提交给当局(尽管这些本来就应该是旅游部的工作)。但是,我的期望落空了。除了稽查到访外(几乎每写谁,隔年就会被查),导游们的问题始终没有获得解决。



两年不到,浮罗交怡也爆发了中国导游违例抢滩的事件,导游们甚至在1个月前就做出举报,但是,当局始终没有实际行动。这些“黑导”将马苏丽称为潘金莲,而马六甲也出现郑和与汉丽宝有染等说辞,导游们放话要“自救”了,旅游局却似乎没有反应。或许唯有发生不愉快事件,他们才会正视问题吧!但,这值得吗?

毕竟,今次马苏丽是潘金莲,黎添华是阿娇(一样天真)时,你也不要奇怪为何双峰塔会成了别人口中的两条玉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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