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陈英文东姑安南贪污案
高庭23日案件管理

(吉隆坡16日讯)高庭将于下周五(23日)择定商人拿督陈英文及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贪污案的审讯日期。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今日择定于本月23日当天进行案件管理,以让控辩双方出庭定下案件的审讯日期。



较早前,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在案件管理程序告诉法庭,之前是择定东姑安南的案件于下月3日开审,陈英文的案件则是在9月17日。

“法庭过后批准两宗案件联审,因为它们涉及相同的事实。”

茱莉亚要求法庭定下另一个案件管理日期,以让控辩双方出庭选定适合的审讯日期。

纳兹兰本月9日批准控方申请,以将陈英文与东姑安南的贪污案件,进行联合审讯。

提供100万贿金 



去年11月15日,也是房地产发展商的陈英文(70岁)被控向东姑安南(69岁)提供100万令吉贿金,也就是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东姑安南的联昌银行户头。

陈英文此举是要回报东姑安南,因为已批准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如今为Paragon City 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以提高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积率。

他被指于2013年12月27日在敦依斯迈路太子世界贸易中心的联昌银行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b)(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交替控状指出,被告与作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的东姑安南串谋犯罪,东姑安南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其联昌银行户头的方式,为自身收取来自被告的100万令吉,而东姑安南知道陈英文作为Nucleus Properties董事,与自身有公务关系,此罪行是串谋犯下。

他被指于上述相同时间和地点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的第165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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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发表煽动言论 慕尤丁案交高庭审理

(哥打峇鲁27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申请,以将他被控在能吉利州议席补选竞选期间,发表煽动言论一案,从话望生地庭移交高庭审理。法官拿督阿兹米阿都拉批准辩方的这项申请。

慕尤丁的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今日受询时对马新社指出,辩方所提出的理由包括,此案存在复杂的法律问题,以及料将出现不寻常的难题,特别是在1948年煽动法令中,一些条文所涉及的宪法课题。

他说,这宗案件涉及前首相,并获媒体高度,以及具有公共利益,因此应在高庭审理。

慕尤丁的律师团在本月初申请将案件由话望生地庭移交哥打峇鲁高庭审理。 

控状指出,在能吉利州席补选竞选期间,慕尤丁于2024年8月14日晚上10时30分至晚上11时50分之间,在柏拉苏垦殖区Semai Bakti礼堂,发表煽动言论。

他当时声称在第15届全国大选之后,虽然在222名国会议员当中获得其中115人支持,但他没获得国家元首召见宣誓出任首相。

慕尤丁被指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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