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霹商家:地方官员可胜任
招牌语文无须惊动语文局

(怡保5日讯)霹州大臣昨日指州内地方政府在批审州内商店招牌、路牌及广告牌时,或须在使用的语文上先获得国家语文出版局的审批,州内受访商家认为,地方政府官员的国文水平与能力足以胜任。



他们认为,政府应营造的是亲商环境,而不是反而制定繁文缛节,影响商家经商。

霹州务大臣阿末法依查昨日提出上述看法时指出,有关建议将交州行政议会讨论后再定夺,然后作出宣布。

换句话说,一旦州政府通过,州内商家或使用者在未挂上任何招牌、广告牌、告示牌、横幅或直幅前,有关申请就像吉隆坡市政厅的做法一样,都须交国家语文出版局审批,以确保所使用的国文属正确。

霹雳中华总商会(中总)秘书刘宏杰、和丰分会秘书李炳耀接受《南洋商报》电访时,异口同声地表示,地方政府官员的国文水平与能力,已足以审查各类商店招牌与广告牌等的语文使用,无须惊动国家语文出版局。

勿制造繁文缛节



刘宏杰认为商家的招牌都很简单,若须交该局审查与批准,就如同增加多一项程序,必然影响批准时间,而对于商家来说,时间就是金钱。

他说,政府应营造亲商环境,而不是制定繁文缛节。

他呼吁政府在提出某项建议时,应深入调查与收集民意,才予以讨论及实行,以便可为商家与民间带来利惠。

李炳耀则表示,在我国,政府每增加一项程序,就意味着批准时间被拉长,这影响商界做生意。

他认为地方政府官员具有上述审查能力,若是出现错误,必能及时纠正,不必动用到该局。

“我觉得市面上的招牌或广告牌出现语文错误现象,并不常见。”

大臣:使用正规国文

霹大臣昨日在怡保师范学院主持“第八届全国师范学院论坛比赛”闭幕后记者会上提到这建议时说:“此建议早已列为申请条件之一,此前未被强加执行。我不是拒绝使用任何其他语文,只是要确保正规及正确使用国文。”

他说,州政府也不是要予以惩罚,只是希望各地方政府、商家及人民能和国家语文出版局合作,纠正错误,共同向前迈进及发展。

国家语文出版局总监阿都阿兹在场也支持阿末法依查的建议,他认为此非新鲜事,因为该局向来有实施此例,当初只有吉隆坡市政厅有指定各类型广告牌的申请必须交由该局过目及批准等。

“我们希望把此事项扩展至其他地方政府,以减低招牌和广告牌使用错误语文,因为我们发现很多招牌的国文词语相当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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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语文局提醒商家广告牌 国语优先其他语文可并用

(吉隆坡26日讯)国家语文出版局强调,根据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任何广告牌都必须使用国语文字,但不禁止同时出现其他语文。

该局在文告中指出,任何标志或广告牌皆需优先考量国语文字的大小与位置,业者每年更新营业执照时,当局都会提醒业者此事。

文告指出,仍有业者以诸多理由公然违法,直接张贴没有国语文字的广告。

文告表示,遵守法律对于捍卫各族的团结与和谐具备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因此国家语文出版局全力支持吉隆坡市政局的取缔行动。

“国家语文出版局愿意与商家合作,确保广告符合规定。”

前首相敦马哈迪日前在脸书撰文,称他在隆市一家商场闲逛,感叹我国的购物中心比伦敦或东京等国外的购物中心来得好。不过,却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中国,因为周围的店家招牌多以中文书写及英文翻译,完全没看到马来文的存在。

吉隆坡市政局日前拉大队前往各个半山芭、西冷路、以及泗岩沫的满家乐一带取缔违例商业招牌。

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张庆信却认为,吉隆坡市政局对中英文招牌过度执法,让游客质疑大马是种族主义国家,并已影响游客来马旅行。

他说,这些涉及不必要的执法过度和情绪化操作,已经引起民间的反感,并让游客对我国的开放与包容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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