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霹宗教司抨青少年“过分”
回教徒不应哀悼偶像

回教徒青少年被禁止出席韩团SHINee成员锺铉烛光追悼会。(网络图)

(吉隆坡26日讯)回教徒被禁止通过哀悼(Niyahah)方式缅怀家中已故亲人,更何况是毫无血缘关系的韩国艺人!

玻璃市宗教司拿督阿斯里批评回教徒青少年哀悼逝世偶像是“过分”及“极端”行为。



霹雳州宗教司丹斯里哈鲁斯沙尼日前称,追悼会对回教徒而言是非法活动,带蜡烛及气球举办追悼会是异族文化,不应成为年轻回教徒追捧的潮流。

今日,阿斯里也训斥出席韩团SHINee成员锺铉烛光追悼会的回教徒青少年,并指此举可被视为“极端”及“过分”。

他指回教学者认为,回教徒被允许听有关艺人的歌曲,但须符合特定条件,包括这不意味着回教徒可把他们(韩国艺人)视为偶像,从而导致极端狂热。

《马来西亚先锋报》引述莫哈末阿斯里,除了妻子和妇女,其他人是被禁止哀悼,即使被允许哀悼,也须符合特定条件。

“哀悼这么一名艺人有违先知穆罕默德圣训,更别说是因为自杀身亡(的人)。”据报道,27岁的韩国男体SHINEE主唱锺铉本月18日惊传烧炭自杀身亡后,大马粉丝于锺铉出殡日(21日)晚上8时,在独立广场进行烛光追悼会。



直区宗教司:勿盲目崇外

联邦直辖区宗教司拿督祖基菲里则提醒回教徒,回教允许教徒为非回教徒哀悼,但是并不能够到悲叹和痛哭的地步、

他说,在哀悼逝者的同时,别因为过度狂热而放弃回教本身的原则而盲目追随外来文化。

“作为回教徒,我们在哀悼时不能被外国文化所动摇。回教定下了特定的指南及原则。”

他发文告说,对于艺人的热爱并不需要达致狂热并且放弃回教徒原则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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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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