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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大马女生与小男友亲热
遭冒充警员男子恐吓性侵

这起强奸案发生于2013年10月9日下午4时50分至6时之间,在兀兰5道第359座组屋的楼梯口。16岁女生声称在五楼至六楼之间的楼梯口,遭一名冒充警员的被告强奸。(图:联合晚报)

(新加坡24日讯)16岁女生与小男友在组屋楼梯口亲热,惊觉有陌生男子从楼上偷窥。男子涉嫌冒充警员,恐吓要向女生家长通风报信,女生出钱请男子保密,但男子不买账,被指强奸女生,吓得她不敢反抗。

新加坡《联合晚报》报道,今年30岁的莫哈默费曼共面对三项控状,包括一项强奸罪和一项性侵罪,指他在2013年10月9日下午4时50分至6时之间,在兀兰5道第359座组屋五楼至六楼之间的楼梯口,未经女生同意强奸她,并与她口交。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冒充警员,逼女生与男友交出身分证。

被告不认罪,案件今早在高庭开审。案发时,26岁的被告是一名披萨店送递员,目前已婚的他育有一名孩子。

女生家住柔佛新山

涉案女生当时是一名中三生,家住柔佛新山,每天来新加坡上学。为保护少女身分,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道女生的名字与任何可能泄露身分的资料。

控方今早在开庭陈词中指出,根据女生的供词,她在案发前与同龄男友在另一座组屋的楼梯口亲热,结果发现被告在楼上偷窥他们,两人感到惊慌,赶紧离开楼梯口。



女生表示,在等电梯时,被告上前自称是警员,并要求他们交出身分证。

女生说她与男友都相信被告是警员,并担心被告会把他们亲热的事情告诉警方、校方及父母亲。

女生指被告接着带她到另一座组屋,她以为被告是带她躲避附近的其他警员。

恫言向女生父母亲通风报信

女生说,被告恫言要向她的父母亲通风报信,并问女生若他保持“沉默”,能有什么回报,女生表示可以给他钱。

被告接着涉嫌在组屋楼梯口强奸女生,并逼女生与他口交,女生因害怕而乖乖就范。

路人陪同小男友寻找女生,在附近组屋搜索一小时不果,终在兀兰巴士转换站看见被告,以及在哭泣的女生。

根据控方的立场,被告强奸女生后,带她到兀兰巴士转换站,并在转换站把女生的身分证交还给她。

控方指出,案发时,一名男子在第362座组屋的12楼,听见有一把男性声音说:“警察”。

这名路人看见被告带着女生离开,他去到一楼时,看见女生的小男友惊慌失措的模样。

路人称,他协助小男友在附近一带寻找女生,但找了一小时后仍不见她的踪影。

女生被发现时在哭泣

他接着跟随小男友到兀兰巴士转换站,看见被告和女生,女生当时显得惊慌失措和害怕,并且在哭泣。

控方表示,这名路人将出庭供证描述他如何在巴士转换站质问被告,被告当时声称他把警员证件留在家。

在回返新山的路上,女生向女亲戚透露她被强奸一事。

被告上网搜索“强奸”与“口交”

被告否认有和女生发生性行为,但控方在女生衣物上验到被告的精液,并发现被告在案发隔天上网搜索“强奸”与“口交”的证据。

控方指出,虽然被告声称没有和女生发生任何性行为,但控方所掌握到的证物与他的说法有出入。

这包括在女生的内裤和衣物上验到被告的精液,以及在他的手机里,找到他于案发隔天上网搜索关于“强奸”与“口交”内容的证据。

目前获得保释的被告,今早穿西装打领带上庭面审,坐在被告栏里时显得紧张。一名相信是他妻子的妇女则在庭室外守候。

本案定审理8天,控方料传召与提呈21名证人的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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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谋性侵千名未成年人 泰国教师监111年216个月

(曼谷12日讯)泰国一名教师与模特经纪公司老板合谋诱骗和性侵千名未成年人,被判坐牢111年又216个月。

泰媒《民族报》报道,泰国特别案件调查厅9日说,曼谷一所学校的郑姓教师(32岁)在彭世洛府被判刑。法官下令他须支付150万泰铢(约19.64万令吉)赔偿金给一名受害男童,并向男童母亲支付65万泰铢作为赔偿。

郑姓教师承认在学校的多个地方性侵儿童,包括他的车子、卫生间和视听室。法庭为了保护受害的未成年人,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他们身分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特别案件调查厅早前对一家位于巴吞他尼府的模特经纪公司展开调查,这家名为Nene的经纪公司涉嫌诱骗和性侵儿童,结果当局调查发现郑姓教师涉案,并在今年6月24日逮捕他。

经纪公司老板桑卡(28岁)今年初承认60多项罪名后,于2月11日被判坐牢121年又223个月,也被令支付210万泰铢(约27.5万令吉)赔偿金给其中8名受害者。

警方调查期间发现,桑卡藏有50多万张儿童性侵照片,而郑姓教师曾与他合谋诱骗儿童。有证据表明,受害者可能多达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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