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2人住家炼毒被捕

(槟城23日讯)槟州警方肃毒组明查暗访多时后,侦破已操作9个月的住家式炼毒所,起获约4公斤市值15万8800令吉,可供应7300名嗜毒者服用的毒品。

东北县警区主任安华奥马助理总监今日召开记者会说,槟州警方肃毒组本月21日(星期日)晚上9时,拉队至湖内蒂莎依斯华拉组屋突击,在单位内起获4.391公斤海洛因、0.383公斤海洛因碱,及35.5公斤咖啡因粉状物,市值15万3800令吉,并逮捕2名33和34岁的嫌犯。



他说,警方随后到其中一名嫌犯的住家,再搜出53公克市值5000令吉的冰毒。

“2名嫌犯有犯罪纪录,其中1人是限制拘留犯,他们在尿液检验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他说,根据初步调查,警方相信嫌犯是在住家炼毒后,再雇用跑腿在槟城贩毒。

“嫌犯已炼毒9个月,警方将延扣嫌犯至本月28日(星期日)以助查。”

行动中,警方也充公1辆普腾勇士、1辆本田思域、1万1000令吉现金,及炼毒器皿和含有化学成分的原料。



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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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水上度假屋充炼毒包装厂 七旬老妇偕3人被控

(笨珍15日讯)涉嫌利用水上度假高脚屋充作炼毒和重新包装厂的75岁华裔老妇与弟弟,以及另外两名华裔男子今日被押往笨珍法庭面控。

4名被告分别是陈亚梅(75岁)、陈崔来(59岁)、陈启雄(50岁)及林煌健(40岁)(人名皆译音)在贩毒和拥毒的控罪下,皆表示明白控状。

根据控制,4名被告被指涉嫌贩卖重达2万3572.74克的爱它死粉、532.59克爱它死丸及362.02克大麻。其中,男被告陈崔来还面对另一项贩毒控制,即贩运1638.81克爱它死粉。

4名被告皆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绞刑,或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5下的鞭刑。

与此同时,4名被告也面控拥有232.60克克他命,惟他们皆不认罪;男被告陈崔来也否认拥有275克的硝甲西泮(Nimetazepam)。

所有被告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遭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不获保释

法庭将此案定于7月21日过堂,以等待相关的化验报告出炉。

此案主控官为努乐查蒂副检察司。4名被告皆没有聘请代表律师,所有被告皆不获保释候审。

上周五,笨珍警区毒品罪案调查组突击笨珍龟咯两个水上高脚屋,侦破一个炼毒和重新包装厂,起获市值逾430万令吉的各类毒品,并逮捕3名男子及一名75岁老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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