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3无国籍孩子终获大马公民地位

(布城14日讯)3名在我国出世的无国籍孩子,终于获得我国发出公民地位,结束多年来的法律斗争。

联邦法院9司原定今早开庭,审理这宗无国籍孩童寻求获得公民地位的案件,孩童的代表律师于昨日傍晚接获通知,内政部长决定发出公民地位给3宗案件的3名孩童。



律师拿督赛乐达斯今日告诉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末马洛为首的法院9司,内政部昨天已发出公民地位给3名孩童。

他说,内政部依据联邦宪法15A条款发出公民地位。

他说,内政部今早将由国民和团体登记部官员签署的信件交给律师,证实发出公民地位给3名孩子。

上述条款赋予联邦政府“特别权力”,在被“认为合适的特殊情况”下,接受21岁以下人士为公民。

法庭谕令不准公开3名孩子的名字,根据他们的出世月份,3名孩子的年龄是17、16及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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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公函未到手 家长忧是缓兵计
无国籍孩子入学看下周

莪仑贝鲁(左二)移交信件予教育局的官员代表。

(槟城17日讯)4名未具有大马公民身分的学生,终于获教育局“亮绿灯”,预计将于下周拿到正式公函后,就可入读小学。

不过,其中一名家长林伟汉获悉还要等到下个星期才能拿到批准信,不禁担心这会否又是一个“缓兵之计”。



林伟汉说,当未具有大马公民身分(又称无国籍)的孩子不获入读小学的新闻开始发酵后,内政部就表示,这些孩子可以入读小学,这不会成为课题。

“然而,当我带着孩子到报读的小学时,校方表示没有教育局的批准信,孩子则无法入读。”

他说,虽然教育局今早已通知校方,但还要草拟批准信予校方及家长后,才能安排孩子入读学校。

怕孩子追不上课程

“届时学校都已开课将近一个月了,孩子是否能追得上所有课程?”



他也质疑,4名孩子在下周拿到批准信后,是否就可即日或于翌日到学校报读。

他昨午特地告假,陪同孩子到槟州教育局,见证人民公正党公民计划协调员古马惹桑及槟州政府的“槟州子民计划”协调员莪仑贝鲁移交信件予教育局的官员代表后,受询时如是指出。

“我原本以为教育局在拿到信件后,会允许我的孩子提早入读,但此行又再度让我及孩子失望了。”

他说,他儿子今年已7岁了,每次儿子看到同龄孩子去上学,都会不断追问“我几时才能去上学”时,他都无法给予儿子答复。

对此,他促请教育局尽快批准及发出其儿子以及其他同遭遇的家庭的孩子的批准信,让孩子早日接受正统的教育。

莪仑贝鲁矢助孩子拿公民权

莪仑贝鲁指出,以往教育局在没有大马公民身分的孩子报读时,并没特别要求家长证实孩子的国籍。

“然而教育局今年收到指示,要求家长出示身分证明,才引发这个课题。”

他提及,虽然这些孩子已成功入读小学,但只为期两年,而且每年必须额外缴付120令吉教育费及自己购买课本。

“现阶段我们将会协助孩子报读学校,然后将尽力协助孩子在这两年内拿到公民权。”

他说,我国很多公民都面对孩子没有公民权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非大马籍公民的父亲或母亲,在孩子出生前没正式注册。

不过,他表示,如果母亲是大马公民,而非大马公民的父亲姓名没有出现在报生纸一栏上,孩子是可获得公民权的。

另16孩子等候批准

“相反的,如果父亲是公民,而母亲非公民的话,孩子就无法直接获得公民权。”

他透露,今天将有4名孩子获得入读小学的批准信,而另16名在等候批准名单的孩子,预计也将会在近期内,陆续受到教育局的通知。

他呼吁州内面对孩子无法入读小学的家长,可亲自到教育局提出申请,面对问题者可联系负责“槟州子民计划”的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寻求援助。

林伟汉感谢古马惹桑在为其孩子申请公民权的过程中给予援助。

林伟汉:孩子拥大马儿童卡为何不能获公民权?

林伟汉质疑,在为其两名孩子申请公民权时,国民登记局官员为何援引联邦宪法第15(A)条文,而不是较适合其孩子待遇的第15(2)条文。

他说,据他了解,联邦宪法第15(A)条文是必须获得内政部长额外批准的特别案例,但该条文并没详细列明,何谓特别案例。

“至于第15(2)条文的申请条件,则是父母其中一人是大马公民时,就可以通过这一条文提出申请,而两项条文之间,第15(2)条文则更适合孩子的处境及较容易申请。”

他说,基于官员援引联邦宪法第15(A)条文,以致他在过去3年来为孩子申请公民权时,处处碰壁。

“更甚的是,我把所谓可证明我孩子身分的文件呈交予登记局后,对方至今都没回应。”

他提及,虽然他与太太是在孩子出生后才注册,但其孩子在出生时就已获得大马儿童卡,为何如今才面对没有大马公民权的窘境?

他说,如今其孩子已暂时获得入读小学,但只是为期两年。

他说,本身从申请到现在已3年,都没有消息,而如果2年后还无法如愿,孩子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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