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3/4人曾被取笑
70%学生盼立法防霸凌

(布城20日讯)据“Children4Change”配合国际儿童日所公布的最新调查显示,在每10名学生当中,就有多达7人希望政府拟定避免学生遭到霸凌的法令。

调查结果显示,无论是作为证人、受害者或是霸凌者,没有孩童能免于霸凌,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言语和关系类型的霸凌。



“在每4个学生之中,就有3个学生因为本身名字而曾被取笑。以及高达64%受访者承认,曾涉及或可能涉及霸凌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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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形式极端

该调查指出,通过个人陈述的方式,学生也揭露霸凌的形式有时候甚为极端;例如一名男生自称曾目睹“某人被告知因为太差劲,所以他应自杀”,另有女生称“在没有(我)同意的情况下拍摄了我的性感照片”。



该项调查是在大马教育部“仁慈计划”、WOMEN:girls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单位支持下,通过线上及线下的方式,询问全国各地逾2000名18岁以下学生的意见。

83%曾遭校园霸凌

调查指出,根据受害者的说法,他们最常在学校遭受霸凌(83%),此外,其中一半受访者表示他们在课室经历过霸凌。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远离家庭求学的学生,最常在学校宿舍遭到霸凌。”

询及可能使他们感到安全的选项时,高达70%的受访者表示有必要制定一项保护他们免受霸凌的法令,以及有69%的人要求在学校开展宣传和教育计划,另有67%的人希望实施反霸凌学校政策。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马来西亚代表玛丽安娜克拉说:“我们倾向于低估霸凌对孩子的影响……这情况如同不鼓励孩子说出霸凌的情况。这很危险,因为这使他们无法应对霸凌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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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重典只是第一步/许国伟

俗话说,治乱世用重典。那么,治霸凌用重典,有效吗?政府在国会提呈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法案,來应对任何形式霸凌行为,包括网络霸凌。

这次修正案有两个重点。第一个是加重霸凌的刑罚,即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如果导致受害人试图自杀或自杀,加害者的刑罚可达坐牢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加重刑罚多少能遏止

加重刑罚,多少能遏止霸凌恶行,但不是全部。

电影或电视剧中,有着不少校园霸凌、职场霸凌和网络霸凌的片段。別以为这只是剧情,现实中的霸凌也是如此,甚至更严重。

为什么影视中霸凌別人的校霸或者霸总,能一脸恃无恐?因为,他们有特权。

这些特权都跟他们本身或家族,拥有的身分地位财富权力有关。

所以,他们不担心霸凌別人会有什么后果,也不怕受害者报警或控诉。

因为他们知道,背后的势力都能替自己摆平;就算报案也能吃案,就算诉讼也能无罪。

所以,修法加重霸凌的惩罚,只是第一步,让霸凌的代价变大,让施暴者需掂量掂量。

但是,如果司法和检控不加力,甚至不公道,施暴者依然有特权能逍遙法外……

修法,也只是修了个寂寞。第二个是新增条文,立意虽好可有个Bug。

法案新增的第507E条文,规定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发布、传播或公开他人身分信息,意图引起对方困扰、痛苦、恐惧或焦虑的行为均属犯罪。

这段法律字眼挺拗口,说白了就是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已经成为网络世界一大杀器,一旦遭到肉搜爆出个资,随即而來各种骚扰和威胁甚至是网络公审,都会把人逼得线上线下无处可逃。

新增条文或存在Bug

这新增条文虽然是要减少和遏止人肉搜索带來的问题,但可能存在个Bug。

假设,有权有势的A恶意霸凌B。虽然B报案了但案子被A利用特权压下,刚好C拍到过程就把录影/照片放上网,引起关注。

最终在舆论压力下,警方调查A的霸凌行为;但是A反过來指责C发布传播公开他的身分信息,引起他困扰、痛苦、恐惧或焦虑……

结果C也遭扣留调查。当然,这纯粹只是假设,现实未必真会发生。

就像电影《第廿条》的经典台词说的: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用重典治霸凌,也该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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