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4人控毒品罪 一人获释
2纵火少年控23谋杀罪

多名受害者家属一早就抵达法庭了解进展。

(吉隆坡28日讯)纵火少年被控23条谋杀罪!

轰动国内外的拿督克拉末“宗教学校纵火惨案”今天开庭,警方分别援引谋杀和毒品罪名提控7名嫌犯当中的2人,另4人则在毒品罪名下被控,还有一人则获释。



两名年仅16岁的未成年被告共背负多达23条的谋杀控状,成为全场焦点,相信也是国内至今面对最多谋杀控状的少年被告。

这两人被控于本月14日凌晨4时15分至6时45分之间,在该宗教学校外致死21名学生及2名老师,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谋)下同读。

谋杀控状没列明刑罚

推事庭没提供这两人认罪与否的记录,法庭过后择定案件于11月28日过堂,以便在高庭进行审讯。

基于被告年龄低于18岁,检控方称无法透露被告资料,谋杀控状中也没有列明刑罚。本案主控官是奥斯曼、诺阿马和诺丁依斯迈。



这两名被告今天也和3名分别是12、16和17岁的少年嫌犯,因被指吸食大麻及安非他命,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被控上儿童法庭,后3名被告过后通过代表律师诺丝娜拉,向承审法官祖菲娜斯表示不认罪。

法官以其中一名被告只有12岁为由,允许他以3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被告的姨母。)保外。

诺丝娜拉替另2名属亲兄弟的被告求情,指吸毒报告还未出炉,要求允许他们保外,惟法官以2人人身安全为由,拒绝其申请,并择定案件于11月28日过堂。

唯一成年嫌犯当场认罪

此外,7名嫌犯中的唯一成年嫌犯,即18岁的沙鲁尼占,被控2项吸毒罪名,惟他当场认罪,案件择定11月28日过堂。

沙鲁尼占被控于本月16日早上11时35分,在金马警局刑事调查组厕所进行尿液检验时,尿液含有四氢大麻酚(THC)和冰毒,因而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条文和第15(1)(a);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监禁不超过2年。

这起惨绝人寰的火灾是发生在位于甘榜拿督克拉末的Darul Quran Ittifaqiyah宗教学校,导致23名师生惨被烧死。

警方于案发48小时后,逮捕7名年龄介于12至18岁的嫌犯,并指嫌犯因不满被该校学生嘲笑而策划纵火案进行报复。

哈蒂妮直言不会与被告家属会面。

涉及未成年少年仅被告家属可入庭聆听

由于被告未成年,只有他们的家属可入庭聆听。

大批媒体今早9时聚集在法庭外等候开庭,惟推事西蒂拉兹雅基过后以有关案件涉及未成年者为由,指示场媒体和受害者家属离开法庭,只允许被告亲人入庭。

其中一名受害者家属拿汀哈蒂妮接受访问时说,家属非常关注此案,特意前来了解该案进展,唯基于该案件涉及未成年少年,法庭仅允许被告家属在场。

询及会否原谅被告时,她认为,没有会见被告家属的必要,但相信他们也不好受,大家都尊重彼此。

儿子须植皮父选择原谅

此外,伤者沙希的父亲拿督沙里夫丁说,儿子伤势稳定和清醒,只是必须进行植皮手术,而且儿子还清楚表达他希望继续回到该宗教学校就读。

他指出,他无法代表其他家长表达是否原谅多名被告,但他会选择原谅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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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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