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63次领域逾3万雇主
豁免缴纳HRDF半年

(布城31日讯)国内制造业、服务业、采矿和采石业63个次领域逾3万名雇主,从今年4月至9月豁免缴纳1%的人力资源发展基金。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发文告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PSMB)已允许上述长达6个月的豁免期限。



他指出,按2011年人力资源发展法令(612法令),涵盖63个次领域的三大主要领域,即制造业、服务业以及采矿和采石业的雇主,若有10名或以上的员工,都需按雇员每月薪酬,缴纳1%人力资源发展基金。

他说,由于涉及的雇主早已向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登记,因此他们无须再登记以取得这项豁免。

他强调,政府希望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此举能减轻雇主及人民的负担,也确保国内人力市场无损。

文告指欲知详情者可浏览 www.hrdf.com.my、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或拨电1800-88-4800 查询。

根据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早前公布的第二经济振兴配套,所有领域豁免交付人力资源发展基金人头税,长达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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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政府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 沈志强:禁削员工福利

(八打灵再也5日讯)在灵活工作安排(FWA)指南下,雇主可以制定工作监督机制,但不能削减或废除员工现有福利,也不能设下比实施灵活工作安排前更高的工作目标。

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今日推介灵活工作安排指南,推行相关安排的雇主若面对商业需要,可相应调整相关福利,如取消停车费津贴,改为给予网络津贴、水电费补贴等。雇主也可制定取消灵活工作安排的条文。

根据指南,雇主在批准员工的灵活工作安排后,不能制定否决员工权利的条件和违反集体合约。

至于员工的责任则包括遵守雇主定下的所有条件、确保充分遵守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规定;若发现目己患有疾病、出现身体或精神干扰而影响工作能力,必须照会雇主。

基于并非所有工作都适合弹性工作安排,政府为此并没有把这安排制定为强制性政策。

沈志强强调,人资部指示人才机构必须在6个月后展开研究,探讨灵活工作安排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尤其在生产力方面。

员工可以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

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下,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雇主必须在收到申请的60天内作出回复。

若雇主不批准雇员的申请,必须注明拒绝的理由;雇主在批准灵活工作安排时,也必须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政府已通过修改1955年雇佣法令,在新注入的60P条文下,员工可向雇主申请灵活工作安排,以改变工作时间、工作天或工作地点。

灵活工作安排的优势包括节省成本、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提高生产力、提高员工的满足感、吸引及留住人才及鼓励残疾人士工作、吸引女性进入职场,以及降低员工流失率。

灵活工作安排调查访问

大马半岛人力局于今年10月9日至25日通过电邮,向400名各行业雇主展开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调查访问,其中收到164家公司的回复。

在这164家公司中,78家公司实施灵活工作安排、66家公司收到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申请、46家公司批准灵活工作安排,以及1万1272名员工申请灵活工作安排获得批准。

所有申请当中,最多申请的灵活工作安排性质为灵活工作时间,其次是灵活工作地点,以及灵活工作天。

出席推介礼嘉宾包括人资部副秘书长拿督诺丽珊及苏德诺、大马半岛人力局副总监(营运)贝蒂、大马人才机构副主席玛胡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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