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女子屋内遭杀害案 前夫被控谋杀罪

(新山17日讯)“女子屋内遭杀害前夫被扣”案的嫌犯,今早在新山推事庭被控谋杀罪。

被告代表律师叶智凯表明,将致函给总检察署,要求让被告送往精神鉴定。

此外,基于化验和解剖报告未出炉,推事拉西达将案件展至9月6日过堂。

32岁被告胡敬志(译音)今早被警方带往新山推事庭,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5日在新山亿城镇依桑再也2/9路,杀害27岁女子吴京蓓,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早前媒体报道,死者遗体是于周三(15日)下午在新山亿城镇一间双层排屋内被发现。根据警方的消息指出,死者前夫声称涉嫌杀害前妻,之后自行向警方投报,警方随后在该排屋内扣查前夫,而现场并没发现凶器。

斯里阿南警区主任依斯迈告诉媒体,被捕的嫌犯没有犯罪记录,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调查此案。

死者与前夫育有一对子女,分别6岁和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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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欠债前夫被恐吓 阿窿恫言“捉孩子”

(芙蓉24日讯)银行投资经纪前妻欠大耳窿债,导致他频频接到阿窿来电讨债,更恫言若不还钱便上门捉走孩子砍头分尸,他对此已多次向警方报案,希望阿窿高抬贵手,找对人追债。

事主杨先生(49岁)说,他与前妻邱佩娟(48岁,来自吉隆坡)已于2019年9月5日离婚。两人育有3名年龄介于14岁至18岁孩子,孩子皆跟随父亲生活。

他在向森州行动党法律局主任李凯业投诉后,今日召开记者会,希望大耳窿向欠债者讨债,勿再骚扰他和家人。

杨先生表示,他是于7月30日接到一通来电指其前妻拖欠大耳窿债务 ,因知其住址,要求他还债,否则将捉走其孩子,令他深感安全受到威胁,便到警局备案,不料当晚再次接获大耳窿来电讨债。

他之后原以为事情已解决,却于本月18日再接获同样是“恐吓、还钱和捉人”的追债来电与短讯。

后于9日早上,他再次接到追债电话,而此时的大耳窿变本加厉,称若不还钱便上门捉孩子到泰国砍头分尸,还说就算是报警也没用。过后,他更不断接到更多此类的恐吓追债来电与短讯。

他说,大耳窿也曾拨电到其老家后,再联络他,指其母亲态度骄傲,还说“会找人做些东西,看她怎样骄傲”。此外,对方甚至通过孩子朋友的社交媒体,找到其孩子,并要其孩子找母亲出来还债。

基于担心孩子与家人的安全,他再此向警方报案,同时也向李凯业投诉。

他说,大耳窿不断地骚扰及恐吓,不仅影响他工作,就连孩子也不敢独自出门或参与户外活动,更甚的是大耳窿不仅转发前妻的照片,还拿到他和孩子的照片,并把这些照片转发给他。

“我已无法联络上前妻,但大耳窿不信,还不断来电恐吓,要求还钱,所以我只能把此事公开。

“冤有头,债有主,我希望大耳窿直接找欠债的前妻解决债务,勿再骚扰我与家人。”

李凯业:阿窿应向当事人讨债

李凯业说,向大耳窿借贷不合法,况且事主已与前妻离婚,大耳窿应直接向当事人讨债,勿再骚扰事主及其家人。

他也希望欠债者一人做事一人当,并念在3名孩子的亲情上,勇于出来承担责任。

他也提醒大耳窿在讨债过程中,勿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因为作出威胁言论,可在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下被提控。

“若做出伤人事件,也会在刑事法典第321和第323(蓄意造成伤害)的条文下被提控。”

他说,杨先生和其孩子若受到伤害,行动党法律局将义不容辞伸出援手,同时要求警方调查和逮捕嫌犯。

出席记者会的还有森州行动党州委彭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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