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

被控4度向厂家收贿 巡伍长不认罪

(新山8 日讯)涉嫌以不举报非法外劳为由4 度向厂家收贿,一巡伍长今日在新山反贪法庭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释。 

承审法官卡马鲁丁择定此案8月12日过堂。 

32岁的被告罗斯里隶属居銮一所警局,他涉嫌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间向一家工厂业者收取800令吉至2000令吉的贿金,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17(a)条文(索取或接受贪污),可与24条文同读,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首控状指被告于2016年10月13日下午3时45分,以一巡伍长的身分向居銮一家工厂业者索取1500令吉贿金,条件是不取缔工厂的无证件外劳。 

次、三及四控状指被告分别于2016年12月2日下午3时15分、2017年1月17日上午11时20分及2017年3月6日下午1时55分,先后分别向同一业者索取2000、1000 及800 令吉贿金。

反应

 

要闻

收贿3000释放尼泊尔男子 前警员判监1天罚款6000

(莎阿南27日讯)2年前涉嫌收贿3000令吉以释放一名尼泊尔籍男子,前警员今日在庭上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天与罚款6000令吉。受贿行为也让他丢失工作,目前只能在停车场当保安。

法官拿督阿妮塔哈伦在被告认罪后,做出以上判决。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原为莎阿南警区总部的一巡伍长的被告加比兰(34岁)被控在2022年12月13日在一家银行收取一名47岁男子行贿3000令吉。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65(公职人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出庭,他在求情时说,他被解雇后2年内没有稳定工作,因此请求从轻发落。

他宣称,目前他只是一名停车场保安人员,还要养活父母和2个年幼孩子。

来自大马反贪委会的主控官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要求予以被告重判,因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并非别无选择的。

阿兹阿末要求法庭审视被告在事件中作为公务员的身分,滥用所赋予他的信任。因此,法庭应予以被告相应的惩罚作为教训。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