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

商场广告牌没执照 芙市厅允取消罚单

(芙蓉22日讯)汝来永旺商场单位业主,因在商场内置放没有申请执照的广告牌所接获的罚单,获得芙蓉市政厅主席拿督沙沙里批准取消,而相关的执法行动也会展延。

森州行政议员张聒翔及阿鲁古马上周到永旺商场接获商家投诉后,与沙沙里对话后,获得批准取消罚单。

张聒翔于今日的记者会上表示,执法单位在商场内展开的执法行动将展延,所以商家不须担心。出席者包括芙蓉市议员何永铧。

他说,在地方政府的小型法令中,虽然有阐明地方政府可以收取执照费或执法,不过目前并不是执法的适当时候,所以州政府决定在全森展延执法。

他强调,这只是局限予店内没有广告牌执照,如果没有商业执照或其它问题则另当别论。

针对于商家申诉难以申请商业执照,他说,芙蓉市政厅将安排对话会,方便商家申请商业执照,以及告知商家须遵守的条规 。

询及在店屋营业的商家,可否在店内展示广告牌,他说,根据法令条文是可以的,但必须申请准证。

阿鲁古马说,上述被取消的罚单,并不包括违例在店外张挂广告牌所接获的罚单。

芙蓉市政厅上周到汝来永旺商场展开执法行动,开出每张250令吉的罚单予没有申请执照的广告牌,至少10名商家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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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语文局提醒商家广告牌 国语优先其他语文可并用

(吉隆坡26日讯)国家语文出版局强调,根据1982年广告法令(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任何广告牌都必须使用国语文字,但不禁止同时出现其他语文。

该局在文告中指出,任何标志或广告牌皆需优先考量国语文字的大小与位置,业者每年更新营业执照时,当局都会提醒业者此事。

文告指出,仍有业者以诸多理由公然违法,直接张贴没有国语文字的广告。

文告表示,遵守法律对于捍卫各族的团结与和谐具备重要作用,特别是在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背景下,因此国家语文出版局全力支持吉隆坡市政局的取缔行动。

“国家语文出版局愿意与商家合作,确保广告符合规定。”

前首相敦马哈迪日前在脸书撰文,称他在隆市一家商场闲逛,感叹我国的购物中心比伦敦或东京等国外的购物中心来得好。不过,却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中国,因为周围的店家招牌多以中文书写及英文翻译,完全没看到马来文的存在。

吉隆坡市政局日前拉大队前往各个半山芭、西冷路、以及泗岩沫的满家乐一带取缔违例商业招牌。

旅游、艺术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张庆信却认为,吉隆坡市政局对中英文招牌过度执法,让游客质疑大马是种族主义国家,并已影响游客来马旅行。

他说,这些涉及不必要的执法过度和情绪化操作,已经引起民间的反感,并让游客对我国的开放与包容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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