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

四驱车商业用途被控 承包商无罪释放

(芙蓉3日讯)被指四轮驱动车作商业用途而遭控上庭的建筑承包商,经过3次过堂后获主控官撤销控状及无罪释放。

交通部前部长陆兆福指示陆路交通局不可对付载送私人物品的四驱动或开出罚单,然而,事主张福志是于5月16日在政府宣布实行行动管控令时遭交警截停、检查及开出法庭传票。

张福志今日在代表律师兼行动党森州法律局副主任李凯业及芙蓉国会议员陆兆福机要秘书林骏荣召开记者会,讲解案情经过。

李凯业表示,事主张福志于7月16日首次控上民事交通庭,主控官莎丽法副检察司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律第23(2)条文,即滥用交通工具执照,经过3次过堂后,他于昨日第4次过堂时提呈一封志期9月15日的陈情书,最终主控官撤销控状,事主无罪释放。

他说,此案的推事为诺扎丽扎。

他表示,其实7月16日上庭时有很多司机被同样控状控上庭,惟他们决定承认有罪并罚款1000令吉,只有事主对提控感到不满因此决定要求审讯。

张福志透露,5月16日当天他刚到芙蓉金马警局申请跨境的信函,稍后就返家,不料途中警察设路障检查后开出罚单,让他感到不满,因为四驱车内有他工作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衣、一些工具等,若他的车不能放这一类物品,究竟要用什么车才能载送。

他感谢律师帮助下让他摆脱法庭案件。

林骏荣表示,陆兆福出任交通部长时已指示陆路交通局停止执法四驱车载商用工具,只要有关车辆没有超载及危险驾驶,都不应该被对付。

他恳请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延续陆兆福的政策,并以强硬态度向交警要求停止扰民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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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四驱车冲入反方向道 男子遭撞入山沟丧命

(丹那美拉3日讯)一名60岁男子将车停在东西大道路旁后下车站在车旁,突遭一辆四驱车撞飞入山沟,当场丧命。

事发时,死者车内另有3名乘客,3人皆受伤,被送往丹那美拉医院接受治疗,肇祸的四驱车司机则没有受伤。

丹那美拉警区主任哈吉哈斯布拉警监表示,警方是于昨日下午2时30分接获这起车祸意外的投报,车祸共涉及一辆轿车和一辆四轮驱动车。

他说,初步调查显示,肇祸的四驱车从日里朝向马樟方向行驶,在抵达事发地点时,四驱车突然失控撞向反方向车道,并撞向道旁的死者。

“四驱车失控冲入反方向车道后,直接飞撞向站道旁的死者,当时死者就站在其轿车旁。”

哈吉哈斯布拉表示,死者的轿车在事发时停靠在路肩上,四驱车飞撞向死者后,将死者一并撞入山沟,以致死者当场死亡。

“警方已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此案,任何目击此案发生或知情人士,可向警方提供线索,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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