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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海内外80大马人 线上合唱《迎春花》贺岁

报道:苏韵鸰

(新山11日讯)在没有指挥的方式下合唱经典名曲《迎春花》,80名散布在海内外的大马人跨越疆界,以新常态合唱方式齐贺岁,为冠病疫情笼罩下的辛丑牛年添欢喜。

疫情阻断全球大部分的线下贺岁活动,却也激活了许多的线上活动,其中,新山宽中合唱团指导老师王俊驎秉持对合唱的热爱,于去年12月发起“线上合唱《迎春花》”的企划,一呼之下,共有80名新山宽中合唱团的团友响应参与。

从筹划、向编曲人邀歌谱、分配团友的合唱声部、指导团友各别录制音频和视频,到合唱视频的后制工作,皆是王俊驎负责,他在接受《南洋商报》越洋专访时,欣喜地分享了整个过程,希望借助合唱精神,散播艺术之美和正能量。

慰藉游子的思乡之情

高中在槟城毕业后,王俊驎到新加坡升学,随后在新加坡任教,2004年开始担任新山宽中合唱团指导老师。

原本定居新山,每天往返新山与新加坡授课,每逢周六则留在新山宽中指导合唱团,直到去年3月18日大马实施行动管控令(MCO),他只好留在新加坡,无法再上合唱团实体课。

他透露,大马冠病疫情不稳定,相信疫情也无法一时半刻在今年农历新年前结束,马新边境也不会完全开放,身为游子的他无法返乡过年,于是企划了线上合唱。

“我希望制作视频来慰藉海外游子的思乡之情,也借此鼓励各年龄层的合唱团团员一起献唱家喻户晓的新年歌《迎春花》,为大众送上祝福。”

他说,此次采用的《迎春花》歌谱是由新加坡知名作曲家潘耀田编曲,而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作词人是梅翁,作曲人是中国作曲家姚敏。

他指出,潘耀田是在20年前为这项新年歌编曲,他于是联络对方表明这项企案,对方则大方赠予多份歌谱。

5小时内就获得70人报名响应

之后,王俊驎透过“宽中合唱团团友联谊站”面簿群组号召团友们参与,他也讶异能在短短5小时内就获得70名团员的积极报名响应,参与者共有80人,他们大部分居住在大马各地,也有居于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澳洲及台湾的团友参与。

那么他如何与80人协调沟通?他分享说,首先他选定《迎春花》为表演曲目,之后分配6个声部并录制音频上传到云端,让团员们下载并各别在家练习,同时他也教导团员们如何在家各行录音和录制视频,再传给他进行编辑。

他说,新山宽中合唱团于1974年成立,参与录制的团员年龄横跨多个年代,包括70年代的毕业生。

“美国音乐系博士生谢伟吉以及加拿大歌唱家吴盈盈也有参与录制。”

他说,许多许久没有练唱的团友都感到非常开心,都设法尝试不同的线上管道来重温当年在新山宽中合唱团唱歌的美好时光,重燃对合唱的热忱。

“要收录和后制80个音频及50多个视频并非易事。”

王俊驎透露,他必须先设定歌曲的节奏、曲目、分配声部,让团友们能保持同样的频率和演唱速度。

“许多团友毕业太久,疏于练习,需要时间重拾心情和调整演唱状态,才能投入录制,不过大部分团友都没有忘记演唱技巧,让录制过程得以顺利解决。”

他说,《迎春花》编曲方面不会太难,即便是久未练习的团友也能在短时间内驾驭这首歌。

这项线上《迎春花》贺岁合唱曲于昨日晚上透过Zoom应用程序进行全球首映,这也是宽中合唱团首次以云端方式进行新春联谊活动。

首映当晚也播放在籍新山宽中合唱团团员演唱的《恭喜大家新年好》以及新山室内合唱团演唱的《大地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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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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