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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32理发店收费涨 霹贸消局要求呈资料调查

(怡保12日讯)霹雳州贸消局副局长拉威占德兰表示,截至6月11日,该局在州内检查了59家理发店,发现其中32家理发店的收费稍有调整,涨幅介于3至5令吉之间,原因是他们的营运成本因为了符合标准作业程序而增加。

他指出,当中有54家理发业者遵守相关标准作业程序,另有5家业者因在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方面未作出完善准备,而接获劝告与警告。

他说,在2011年统制品及反暴利法令条例下,该局针对32家有调整价格的业者发出64份通知书,并要求业者在3至5天内提呈相关资料,让该局了解业者的收费情况及展开调查。

他今午率领执法员前往怡保一家购物中心的理发店展开“反暴利行动7.0”检查行动后,在记者会如此表示。

他提及,该局没有管制理发店的收费,但商家必须遵守该局的条规,确保店内要展示服务标价及没有刻意为了牟取暴利而涨价。

135商家罚款近7万元

霹雳贸消局自落实行动管制至目前的复苏期行动管控令期间,该局共展开1万4700项行动及接662宗投诉,有135名商家被罚款6万9250令吉,充公2万4536令吉物品,并在2011年物价控制及反暴利法令21条文下,发出224张通告。

他说,今年1月至6月11日,该局共展开3万5334项检查及接获793宗投诉,有494名商家被罚款12万9450令吉,该局除了充公10万3204令吉物品,也在2011年物价控制及反暴利法令21条文下共发出298张通告,涉及罚款是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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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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