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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林冠英要托马斯解冻户头 反贪会证实查大亨案

(八打灵再也1日讯)财政部前部长林冠英被指曾要求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托马斯,让一名房地产大亨一笔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有关的约400万令吉的银行户头解冻;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已证实会介入调查。

根据爆出此事的网媒报道,林冠英是于去年提出相关请求,并在两周后即获得正面回应;汤米托马斯之后即指示反贪会勿续冻结地产大亨的4个银行户头。

有关网媒记者声称目击了两人针对此事的来往函件。

不过,报道指反贪会当时便有提醒汤米托马斯,大部分款项,即约390万令吉无法收回,因为那些钱已不存在其中一个被指是接收有关款项的户头内。

应向律师要求解冻账户

“自由今日大马”报道,知情者的看法是:“有关程序出了问题。”

“任何要求解冻账户的请求,都应该通过房地产大亨的代表律师提出。通过部长,不只产生利益冲突,而且也向政治人物曝露了我们调查工作的机密性。”

另一方面,反贪会副首席专员(行动)拿督斯里阿末库赛里随后证实此事,并指反贪会将调查这项涉及对该大亨的案件,何故会泄露让政治人物知道。

他指相关政治人物涉嫌利用其影响力,引导前总检察长向反贪会发出指示,以解冻大亨的4个账户,而反贪会确实也遵照了时任总检察长的指示行事。

《南洋商报》向反贪会一名官员求证,对方也确认反贪会介入调查,而阿末库赛里向上述网站发表的谈话,正是反贪会的立场。

传户头仅7.6万
政府难取回400万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反贪会在调查后发现,有关地产大亨的户头,仅剩7万6000令吉。

这意味着大亨银行户头被指涉及1MDB案的400万令吉相关款项,政府无法取回全额。

该报道指当局是在2018年6月援引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收益法令,冻结这房地产大亨的银行账户,据称这些账户共接收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发出的21张支票。

《南洋商报》也就此报道分别向林冠英、汤米托马斯、反贪会前首席专员拉蒂花寻求回应,惟至截稿为止未见回复。

林冠英则有针对此事向《当今大马》发表谈话。

大亨允归还33万

根据报道,有关大亨答应付归还的款额是33万令吉,相等于所取得的款额近12%而已。

报道引述消息说,汤米托马斯在给予林冠英的回应中提到,当局无法通过充公这名大亨其余3个被冻结的账户来取得其中的差额,而且这名大亨答应归还33万令吉,即从纳吉于SRC案丑闻中获得不法收入的总额。

前总检长有泄密嫌疑

消息认为,反贪会提供给汤米托马斯的调查报告资料,理应是保密处理。

“前总检察长致函林冠英的信函,涵盖了调查的几个细节,让人质疑有透露机密资料的嫌疑,尤其是告诉了一名政治人物。”

较早前,地庭宣判纳吉继子里扎阿兹获释但不代表无罪后,汤米托马斯曾批评反贪会和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仑的做法。

里扎共面对5项洗黑钱罪名,当中被指涉及1MDB约2亿4800万美元的资金,而根据协议,里扎会归还1亿美元,即有关款项近40%。

不过里扎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日前接受《南洋商报》专访时,透露里扎付出的代价,比5项控状提及的2亿4800万美元,多出约4000万到6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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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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