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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授权书转卖车牌牟利 警方扣捕4人助查

(芙蓉7日讯)不法之徒冒认逝世车主的“亲戚”伪造汽车授权书,在取得死者的汽车和车牌拥有权后转卖,最终落入警网,警方扣捕4人助查。

被扣捕的3男1女介于34岁至38岁,皆来自马六甲州,他们从事车险代理,而且拥有亲戚关系。

森州副总警长莫哈末查卡利于今日召开记者会,揭露上述案件。出席者有森州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及查案官鲁再米。

他说,警方于上个月29日分别接到森州和庇劳陆路交通局官员的投报,并于次天展开突击行动,经过调查逮捕4人,现场起获车卡,并在伪造的授权书发现,原来的车主全部已过世。

他也说,这宗伪造文件以换取死人汽车拥有权案件,嫌犯不止伪造授权书,还冒认是已逝车主的亲戚,如养子或谊弟妹身分,带着假授权书到全国各州陆路交通局,换取汽车车卡。

他说,嫌犯拿到车卡后,就以车主身分对外销售汽车的抢手车牌,通常被相中的车牌号码都比较特殊,一般的底价可达2万令吉不等,在市场上非常抢手。

他也说,嫌犯都会依照交通局车辆转让的标准作业程序干案,所以没有破绽,直至官员审查呈交的文件,才有所怀疑。

他说,目前警方与森州交通局联手调查此案,以鉴定牵涉的实际款额,而目前尚无法确定涉及的款额,森州警方将针对是否有内鬼与嫌犯里应外合展开调查。

“现场也搜获33枚各州官方印章进行深入调查,而4名嫌犯是否来自不法集团或是一家人犯罪,也还在调查中。”

森州警方在突击行动中,在嫌犯住家起获140张各种类车辆的车卡、32个注册车牌、7枚假造官方印章、10张E表格(授权书)、现金收据本、付款凭证、一捆空白的黄纸等;现场搜到一辆注册车牌为MAP 75的轿车、两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各种文件、7个汽车牌照、14辆摩哆,33枚各州官方印章和3个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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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美兰

冒逝者亲属伪造授权书 2车险代理被控不认罪

(芙蓉、庇劳19日讯)两名车险代理冒认已逝车主的“亲戚”及伪造汽车授权书,以转卖死者的轿车及车牌,于今早分别被控上芙蓉与庇劳法庭面控,两人皆否认有罪,获法庭允准以3000令吉与1万令吉保外候审。

首名被告是沙里尔佐哈里(38岁)今早被控上芙蓉第二推事庭。根据控状显示,被告在今年9月29日下午3时30分,在芙蓉陆路交通局轿车注册及执照部门,呈交假资料。

控状指被告在该部门呈交土地局的E表格、Jadual 2表格及一名男死者的死亡证书副本,以申请转让死者汽车拥有权。基于被告所呈交的资料,被官员发现属假资料,抵触刑事法典471条文(伪造假文件),并可在相同法令第468条文下定罪,一旦被控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高7年及罚款。

被告今日在庭上否认有罪,并向法庭求情,指本身已婚,尚须养育2名孩子,希望法庭给予最低数额的保释金。

推事娃妮达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外出,案件定于11月3日过堂,主控官为莎莉花艾米拉副检察司。

另一被告庇劳面控

另一方面,涉及此案的另一名被告,也于今早在庇劳法庭面控,被告面对四项伪造文件控状时否认有罪,法官纳里曼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案展11月3日继审。

被告莫哈末阿布扎拉(34 岁),来自马六甲,今早在律师安里帕星的陪同下抵达庇劳地庭面控。

他面对控状,指他于今年9月11日下午2时30分,在庇劳陆路交通局分别使用E表格(授权书)以及死亡证书,呈交至庇劳陆路交通局,以换取一名死者的汽车拥有权,警方最终证实以上两份文件是伪造文件,因此触犯刑事法典 471 条文,面对两项罪控。

被告也被控于今年 8月13日下午 2 时 24 分,在仁保陆路交通局分别呈交两份伪造文件(E 表格以及死亡证书),以换取死者汽车拥有权,警方也证实两份文件属于伪造,触犯刑事法典第 471 条文。此案主控官是副检察司努鲁姆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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