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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禁跨州县 陆兆福:MCO与CMCO有何区别?

(吉隆坡9日讯)行动党组织秘书陆兆福批政府于下周一起全国禁止跨州跨县为期1个月让人民混淆,并质疑有关指示对行动管控令(MCO)和有条件管控令(CMCO)地区有什么区别。

他于面簿个人专页撰文,对国防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昨日发文告做出的宣布感到混淆,有关文告并没有更深入说明禁止跨州跨县的详情。

陆兆福认为,依斯迈沙比里应该召开记者会向媒体与大众深入解释禁止跨州跨县的机制。

他要求部长立即讲解在有条件管控令地区为何禁止跨县。

依斯迈沙比里昨日发文告宣布,政府将收紧防疫标准作业程序,从5月10日至6月6日,全国各地一律禁止跨州及越县,同时禁止任何会造成群聚的经济、教育及社会活动。

在这段期间,凡是没有警方批准不得跨州越县,至于政府及私人界主办的官方、社会及面对面活动也一并禁止;惟稍后国际贸工部在推特账号解释,跨州跨县工作的人士无需得到警方批准信,只要带着该部信件和公司信或员工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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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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