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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选盟2.0建议“三权分立”管理选举过程

(吉隆坡8日讯)净选盟2.0建议,马来西亚应该以三个机构来管理选举过程,即选举委员会、选举执法委员会和选举边界委员会。

该组织指选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进行选举,包括管理选民登记和选举名册;选举执法委员会负责监测和确保遵守与选举有关的法律,如与政党有关的法律; 选举边界委员会则负责审查和划定选举边界。

净选盟2.0今日在线上发表其研究报告《3个比1个好:马来西亚选举管理的制度改革》,报告负责人为曾书聪。

曾书聪说,每个委员会应该是独立运作的,然而目前选举委员会的职员和官员委任是由公共服务局决定,而委员会的预算则由首相署负责。

“这三个新的委员会应完全独立于行政和公务员制度,并且在各自营运和预算事项上应具有完全的自主权。”

他指出,2012年选举改革国会遴选委员会有关建立服务委员会,以推荐委任选委会官员,并创建专门服务计划的建议,应同时执行。

“这三个委员会的地位平等,并应就各自职权制定政策和法规。这是为了确保他们不会相互干扰,并确保具有必要的权力以有效监管和执行其职能。

“这些委员会均应由国会选举事务遴选委员会监督,并向其报告。根据常规会议,该委员会应成为常设委员会,其组成应反映国会的组成人员,委员会主席应来自反对党。”

让元首委任委员会

曾书聪说,选举委员会职务的委任过程应同时进行改革。根据净选盟早前建议,是成立选举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提名适当的候选人,让国家元首委任。

他指根据法律,该委员会应由政府三个部门的8名代表和合法机构的专家组成,即首相、反对党领袖、国会选举事务遴选委员会主席、选举事务官员、首席大法官、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主席、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及在选举事务方面具有知识或实际专业知识的公民社会代表。

“当出现空缺时,应公开招募,入围候选人应通过公开听证程序。委员会应将选定的候选人提交首相。然后将其提交给国家元首进行委任。提名的任何候选人都需具有很高的品格,且不得成为任何政党的成员。”

在争端解决方面,他指每个委员会应具有准司法权,以裁定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所有决定都可在司法机构中提出质疑,就此应设立一个选举事务特别法庭;必须废除或修订诸如1958年选举法令第9A条文之类禁止在法庭挑战选举名册的严格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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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选盟:官媒倾向性强 禁竞选活动有失公允

(吉隆坡25日讯)净选盟2.0 表示,虽然马六甲州选举的一切竞选活动即日起实施的禁令是针对所有政党和候选人,但净选盟担心这会对非执政党造成严重不利。

净选盟2.0今日发表文告表示,这是因为官方媒体往往几乎只关注执政党候选人的活动,而疏漏反对党。 这将使竞争环境变得不公平,并降低选举结果的合法性。

“虽然我们承认风险是存在的,且需采预防措施,但这种全面禁止最终是对民主的压制。”

净选盟因此呼吁卫长重检对群体聚集的全面禁令,而以更严格的复苏计划标准作业程序,以及在选举期间增派执法人员替代。同时,建议选委会提出以下条例和准则为替代方案,以免禁令压制各方的权利和影响候选人展开竞选活动。

*提名

1. 为候选人提供不少于 7 天向选委会提呈提名文件,并在提名结束前检查及纠正任何错误,同时应该避免没必要的突然拒绝(Surprise rejections)。

2. 于提名日上午10时在线上显示提名成功的候选人名单。 这可避免政党支持者和候选人在各个提名中心聚集。

*竞选活动

1. 政治集会或演讲,规定必须提供椅子并须至少1 米距离,所有与会者必须就座, 所有演讲和与会者须全程佩戴口罩。

2. 沿户拜访团只限5人,不得进屋,与受访者谈话时相距至少2米。

3. 选委会可要求官营电视和电台为所有政党和独立候选人提供指定的广播时段,广播时间应公平分配。

4. 广播媒体可办候选人讨论小组,讨论地方问题,让候选人意见让选民听到。

5. 举办首席部长级候选人的辩论,至少在州电视频道播放两次,即在提名日后及投票日前两天。

6. 选委会可以在28个州议席的每个选区显眼位置提供和赞助至少一个指定的广告牌,展示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及其政党标志。 这将有助于较小政党和独立人士获得宣传。

*投票日

1. 为减少投票时的拥挤,选委会可考虑将投票延长至3天,并按年龄组别为不同类别者安排指定日期和时间。

2. 所有选举工作人员必须严守人身距离、戴口罩和消毒的SOP,以保护自己和选民。

3. 未接种疫苗的选民不应因行使投票权而面对不便。可设置医疗安全站提供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RTK Antigen)唾液筛检以确定他们是阴性才可投票。那些检测呈阳性者应被允许在医疗安全站亭分开投票。

4. 应限制计票中心的聚会,所有选举结果应在电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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