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刘特佐母亲律师:无关1MDB 控方不应充公洋楼

(吉隆坡5日讯)在逃富商刘特佐的母亲潘斯里吴玉幼通过代表律师声明,控方不该充公位于槟城丹绒武雅的一栋属于她所拥有的洋楼,因为该房产和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毫无关系。

她的代表律师普拉瓦仁说,该幢洋楼,是于1990年建于槟城的两段地段上。

“控方的申请欠缺解释,也没有对指控吴氏涉及或参与任何非法转让交易活动一事提出确凿的理据,作为支撑。”

“吴氏拥有丹绒武雅花园(Tanjung Bungah)及丹绒道光( Tanjung Tokong)的房产,但是充公财产的通知函却是递交给槟城土地局,他们是根据对转移钱径的调查,而将该产业与滥用1MDB资金牵连起来。”

“然而,对该幢楼房却没有事实的陈述,对该房产如何涉及非法勾当或滥用资金,也未作解释。”

普拉瓦仁说,代表政府的控方并未能证明该幢房产涉及犯罪得益或非法活动。

“吴氏对充公财产的法律程序提出争议。”

他说,副检察司沙菲纳斯是于2019年1月17日批准充公该房产。

律师还出示上述两段地的买卖合约文件,以清楚说明该两段地先后于1990年7月11日及1993年8月4日完成转让注册。

“文件明确说明,该两段地先后于1990年及 1993年购买及转移产权。” 

普拉瓦仁在政府充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其妻拿汀斯里罗斯玛、和两个孩子及继子里萨阿兹与其他 13人,包括68岁的吴玉幼的总值逾3100万令吉的财产的陈词中,这么说。

反应

 

要闻

捐款由刘特佐负责 纳吉称获沙地国王支持

(吉隆坡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洗钱和滥权案的自辩阶段供称,他与逃亡商人刘特佐的谈话中,刘特佐曾告知他,来自沙地阿拉伯国王阿都拉的捐款。

他表示,这段对话发生在2010年中,即他获颁阿都拉兹功绩勋章后的几个月。

他说,颁发仪式结束后,国王阿都拉在私下接见马来西亚代表团时,“向我保证他将支持我领导一个温和的回教国家。

“当时我明白这笔捐款是为了政治目的和企业社会责任活动。”

纳吉在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自辩阶段说,大马代表团成员包括时任驻沙地阿拉伯大使赛奥马、前宗教部长贾米尔和时任外交部长阿尼法阿曼。

他还透露,捐款事宜由刘特佐负责,并且他在大马银行开设了账户,以便接收这笔资金。

刘特佐与国王关系密切

“我并不怀疑刘特佐(关于捐款)的陈述,因为他与国王阿都拉关系密切。”

纳吉表示,时任大马银行董事总经理谢德光(译音)曾于2011年的某个时候到他家,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谢先生做了自我介绍,并说他带来相关表格让我执行。

“在我们的交谈中,我告诉他预计会收到沙地阿拉伯的捐款,并要求他通知国行。

“我采取这一步是因为我想确保我的户头完全透明。”

从未动用  无犯罪意图

沙地6亿美元捐款全退还

纳吉声称,他从未动用过来自沙地阿拉伯的6亿2000万美元捐款,这笔巨款已被退还给注册于新加坡的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以证明其清白,但他却被控违反“反洗钱法”的5项罪名。

他强调,他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资金退还,因为这些资金已不再需要。他解释说,大马银行需要一些时间将其账户中的马币兑换成美元,随后这笔资金便退还给了Tanore Finance Corp。

退还时贬值10%

“由于汇率波动,这笔资金在3月至8月期间贬值约10%,因此退还的金额总计为6亿2000万美元,而非最初收到的6亿8100万美元。”

纳吉今天在吉隆坡法庭接受其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提问时,在长达525页的证人陈述中作出以上回应。

这笔6亿2000万美元是纳吉于2013年3月收到的两笔总额6亿8100万美元中的一部分。

据此前报道,2013年3月21日,纳吉的大马银行账户(尾号9694)收到6亿2000万美元,另外6100万美元则于同年3月25日入账。而退还的6亿2000万美元,是他在反洗钱法第4(1)(a)条文第10条及第16至19条指控中的关键内容。

纳吉表示,这笔资金是沙特政府为支持和认可其贡献而捐赠的,并通过指定公司Tanore Finance Corp转账。这些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和政治用途。为退还这笔资金,他曾致函大马回教银行表达退还意图。

此外,他还特别致函国家银行前行长丹斯里洁蒂博士,寻求外汇兑换及汇款至海外的批准。

“我的所有行为都充分证明了我的清白,且没有犯罪意图。如果我有犯罪意图,我绝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内开设银行账户,更不会主动向国家银行披露资金存入我个人账户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我绝不会将6亿2000万美元退还给Tanore Finance Corp,并告知国家银行这笔汇款,同时寻求他们的批准。我的这些行为无不体现出透明度和合法性,但我却因此面临指控。”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