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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准用“阿拉” 政府入禀上诉

(吉隆坡15日讯)政府已对高庭上周作出基督徒可在其宗教教育书籍中使用“阿拉”一词的裁决,正式提出上诉。

根据报道,该上诉通知书于今早提交给高庭,其副本也已转交给上诉庭主簿署,以及于上周三的司法审查中胜诉的上诉人吉尔艾琳的代表律师。

政府是有30天的时间,提出上诉。副检察长阿都拉萨也确认了有关上诉申请。

在3月10日,高庭裁决,政府1986年在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的禁令上犯了错误,它超越了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的用意。

换言之,大马人是允许使用“阿拉”字眼。砂拉越马兰诺(Melanau)基督徒或大马人有权出于宗教和教育目的,使用“阿拉”字眼。

承审法官拿督诺碧阿里芬当时的裁决也是自2018年,案件多次寻求和解展期后的裁决。

巫统及伊斯兰党组成的“全民共识”随后促政府对非回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朱基菲里博士则表明,该部近期内会与大马回教发展局及宗教司开会,以便从法律、宗教等角度,来探讨高庭的相关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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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羊人

知道是宝

文:温泉

好几年前,太太曾经把我的传家之宝——上海新鲁书局于中华民国38年第10版的袖珍《分类成语手册》,丢进垃圾桶,因为她不知道,这古旧老褐的书,看似落伍无用,其实价值连城,是一个古董,幸好被我发现。

最近新年,太太又把一个红包纸丢进垃圾桶,我好奇地捡回来,打开一看,里面是50新币,真是不知是草,知道是宝。

这给了我很深的感悟:丢弃物质已然平常,我们常常丢了宝物而不自觉。但我们更常常不知道岁月的珍贵;不知道亲情的珍贵,不知道生命的短暂,不知道灵魂的存在;不知道上帝的爱,这才是令人惋惜遗憾和懊悔。

想想,你劳碌了一辈子,却猛然醒悟自己一生是空虚的,是不值得的,是投资错误了,即使家财万贯,即使家庭美满,但是却发觉自己完全没有永恒天国的把握,没有灵魂的永恒归宿,一切仿佛归零,那不是太可惜太不值了吗?

人生一如诗句“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我们不知道天灾人祸这不速之客,几时让你来个晴天霹雳的措手不及。但是,如果我们认识了耶稣基督,信靠了祂,获得了心灵的归宿和天家的保障,那么这一生,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有上帝的同在,这真的是一种最宝贵的福气。

应知道,上帝才是我们的至宝,世界荣华富贵,都是过眼云烟。

还能拿什么换生命

耶稣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而赔上了生命,又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我来了,是要叫人得丰盛的生命,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必要从他流出活水来。”

曾经多年逼迫基督教徒,后来与耶稣的光相遇而归信耶稣,成为最虔诚的基督教宣教士——保罗,他如此说:“我以万事为粪土,以耶稣为至宝。”何以如此巨变?原因只有一个,他的心眼开了,他豁然看见人生最有价值的事,就是信靠并事奉耶稣基督。这耶稣基督乃是死而复活、又真又活的救赎主!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在祂那里有信、望、爱;有永恒的天家和福乐。

富贵如浮云,人生缥缈不定,没有任何的宝贝,比信靠耶稣更宝贵,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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