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工程师受贿罪成 监14年罚款34万

(马六甲23日讯)柔佛峇克里警察技术学院前助理工程师,3年前以提供维修学院建筑工程为由,接受超过6万令吉贿赂金,被甲市法庭宣判在6项贿赂罪下罪名成立,被判坐牢共14年兼罚款34万1000令吉。

由于法庭准许刑罚同时执行,被告只须坐牢4年。

被告的代表律师也向法庭要求暂缓刑罚,获得法庭批准由一名担保人以5万令吉保释。

9项洗黑钱罪名不成立

被告海鲁丁纳迪荣(45岁)于2018年5月面对17项控状,包括9项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及8项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6(a)(A)条文,涉及46万5886令吉72仙贿赂金。

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希尔今日宣判,被告在9项反洗黑钱罪及两项贪污罪的罪名不成立,获得释放。

不过,被告抵触的6项贿赂罪名成立。

控状指被告于2017年1月至4月之间,以介绍进行装修工程、维修汽车等理由,接受6万5886令吉72仙贿赂金,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6(a)(A)条文。

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萨求情时说,这是被告初犯,在此事后离职,目前自雇只有约900令吉收入,必须供养妻子、9岁至17岁孩子及照顾年迈双亲。

反贪会检察司林伟强及诺莎丽娜希望法庭严惩,以免贪污行为影响国家经济。

法官在首控状下,宣判被告坐牢4年及罚款14万5000令吉、第二至第六控状分别坐牢2年,以及罚款2万2000令吉至6万令吉不等;若无法缴付罚款,皆坐牢6个月取代。

反应

 

国际

中国银行前董事长 刘连舸受贿罪成判死缓

(北京29日讯)中国银行前董事长刘连舸因为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中国法院判处死缓、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连舸受贿1.21亿人民币(约7400万令吉),违规发放贷款33.2亿人民币(约20.37亿令吉),造成本金损失1.907亿人民币,因此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也对刘连舸受贿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期间,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务共计折合1.21亿余人民币。

另外,2017年底至2020年初,刘连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任职期间,明知相关企业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推动向相关企业发放贷款总计逾33.2亿让人民币,造成本金损失逾1.9亿人民币。

法院指出,刘连舸的犯罪行为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但由于他如实供述罪行、涉案赃物大部分已经追缴,死刑可以不立即执行。

资料显示,刘连舸生于1961年5月,吉林人,长期在金融系统供职,2023年3月被官方通报落马,同年10月被开除中共党籍。

爱好女色

在刘连舸落马之后,中国媒体曾爆出他爱好女色,无论在进出口银行还是中国银行工作期间,他都经常晚上叫女性下属去办公室“谈心”。

还有报道称,“他在中国工作时经历了第四次结婚,新妇据说是其直系亲属的前女友,曾托他安排工作”。

刘连舸是2022年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一把手”。有评论认为,中国官方近年明显加速对落马的金融领域领导干部的查处,释放出加大对国企、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的信号。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