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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会促修宪 分开总检长检察司职权

(吉隆坡5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希望政府能够有效和迅速地修改联邦宪法第14条款,将总检察长和检察司一分为二,以维护我国司法制度的透明度。

律师公会主席沙林巴西尔指出,目前总检察长和检察司是融合的,前者为政府法律顾问,及检察司则负责检控。

他说,两者职权分立,对奉行民主的我国非常重要,总检察长是最高阶级的主控官,为了保持公众对我国治理的信心,需要最大的诚信与独立。

他发文告指出,145条款阐明,总检察长应该向国家元首或内阁或任何部长对法律事务提出意见,及行使法律性质的任务。

“总检察长有权自行决定提出,进行或中止案件的进行。

“有鉴于此,总检察长的职务必须和检察司的分开,确保检控决定受到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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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信友:律师想法“疯狂” 自我赔偿基金不可行

(八打灵再也14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专业责任赔偿保险(PII)委员会联合主席梁信友认为,逾10名律师答应通过实施自我赔偿基金(SIF)计划,以降低保费的竞选承诺,其实是一个“疯狂的想法”。

他说,由16名参与律师公会选举的律师所支持的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并不可行。

梁信友是回应大马律师公会前主席古都布的说法,即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将每年节省1200万令吉,并可将每位律师的强制性年度保费从1000令吉减少至600令吉。

他向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指出,2025年每位律师的保费预计约为1000令吉,低于今年的1185令吉。

他表示,600令吉的保费仅足以支付索赔,并不能支付管理自我赔偿基金计划的行政费用。

“没有保险公司会献议每位律师600令吉保费。为理解这些数字,需要简单讲解损失率。

“假设平均损失率为60%,预计1000令吉中的600令吉将用于索赔。因此,若有人承诺将自我赔偿基金保费降低至600令吉,则意味全部金额都将用于索赔。

“那么损失率将是100%,因为保费为600令吉,索赔金额也是600令吉。”

梁信友指出,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耗尽资金,包括律师公会收取的缓冲资金。

他同时强调索赔的周期性,以及没有人能保证不会再次发生“糟糕的一年”。

他以2014至2016年为例指出,这3年的损失率分别为76%、92%和76%。

“仅凭这些数字,每名律师600令吉的保费将导致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失败。

精算师也不建议

“这不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我们的精算师也不建议这样做。我们的精算师实际上说过,在(实施)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后,至少3年内我们不应该降低保费。”

梁信友指出,律师公会本身的中介曾建议该会进行一份有关SIF条例的精算报告,而该报告是在去年的年度代表大会提交,古都布是在当时辞去PII委员会联合主席的职务。

“报告指拟议的自我赔偿基金条例草案,将暴露重大治理问题。”

他表示,目前的PII委员会正在为未来奠定基础,并采用科学和精算的方法来长期保护会员。

据报道,42名候选人正在竞选大马律师公会2025/2026任期的16名理事职位,约2万4000名成员具有投票资格。所有填妥的选票必须在本月30日前提交,新当选的理事将于2025年3月就职。继一个由16名候选人组成的团队提倡落实自我赔偿基金计划,并获得古都布的支持后,此议题也成为本次选举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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