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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援紧急法传染病法 强制接种有2撒手锏

报道:张永麒

(吉隆坡12日讯)大马政府可在紧急法令第6条文或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法令第11条文下,强制人民接种冠病疫苗,无需制定新的法律。

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凯利日前指为了确保我国能在12月前实现70%的人口接种疫苗,达到群体免疫水平,若民众仍不愿登记接种疫苗及登记人数在9月未能达标,政府可能立法强制民众接种疫苗。

针对此事,律师罗伟乐向《南洋商报》说,政府可在紧急法令第6条文下劝告国家元首宣布一条政策,即特定类别的人群需强制接种疫苗,然后使用紧急法令所赋予的权力制定惩处方法。

“若紧急状态在8月1日结束,国家元首撤除了(紧急状态),政府仍可以使用现有法律,强制人民接种疫苗。这是通过使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11条文进行。”

罗伟乐说,在此条文下,卫生部长可以宣布某个区为冠病传染区,并在该区实施行动管控,可以强制某些人隔离。

宣布“传染区”即可执行

“另一个权力就是(涉及)免疫,若某组人群被认为容易感染冠病,例如15至70岁的人群,必须接种疫苗,若他们住在有关地区,就必须接种。

“例如,当局可以宣布雪兰莪或整个大马是传染区,一旦宣布为传染区,就可以开始执行各项规定,如在此类别的人群,必须接种疫苗等。”

他指基本上,政府无需制定新法律,只需拟订一个政策落实接种程序,这政策可以涵盖需要接种的人群,包括年龄层及地区等。

“接种出事不可追究”

罗伟乐指在紧急法令下,政府可制定处罚机制,例如把不戴口罩和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罚款从1000令吉提高到1万令吉。至于造成伤害或人命伤亡,在紧急法令下,并不能对政府提出控诉。

“据悉,在接种疫苗的操作程序上,接种者需先签署一份免责声明,以便在发生任何副作用或其它事故下,不会追究当局,包括制药厂。”

印尼出重招 拒接种罚1435元

目前印尼强制其国人接种疫苗,否则将被处罚。

在今年2月,报道指印尼国务秘书部网站显示,印尼在修订后的总统条例中强制要求符合条件的公民接种冠病疫苗,据了解,拒绝接种者将无法获得社会救济金、无法使用政府服务,甚至可能被处以500万印尼盾(约1435令吉)罚款,各地区政府自行决定具体罚则。

印尼政府是希望于今年杪前,为约1亿8000万名民众接种疫苗,惟至今接种人数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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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利:若9月登记未达标 或立法强制接种

(吉隆坡10日讯)如果民众依然不愿登记接种疫苗及登记人数在9月未能达标,政府可能立法强制民众接种疫苗。

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凯利表示,这是为了确保我国在能12月之前实现70%的人口接种疫苗,以达到群体免疫水平。

凯利今利接受BFM电台访问时表示,“如果我们要在12月之前达到(接种疫苗人数)70%,9月就是关键时刻。”

他也透露,大马将在9月获得更多的疫苗供应,但倘若民众拒绝登记接种疫苗,也意味着我国接种疫苗的比率将会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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