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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根据先例带上庭 安华须证明慕动机有误

报道:邱诗承

(吉隆坡17日讯)对于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准备透过法律诉讼挑战政府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律师认为安华可借由联邦法院的判决先例,将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寻求颁布紧急状态的决定带上法庭挑战,惟安华届时须证明慕尤丁的动机已有错误。

律师罗伟乐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说,虽然联邦法院对国家元首有否宪赋权力颁布紧急状态有2个不同的诠释,但安华今次的挑战是涉及慕尤丁政府的决定,而非国家元首的权力,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他认为,安华的律师团队在此次诉讼或会援引联邦法院于2017年在Semenyih Jaya有限公司起诉乌鲁冷岳县土地局案件上的判决,挑战政府提出紧急状态的劝告是否有效。

司法介入确保三权分立

他说,在Semenyih Jaya有限公司起诉乌鲁冷岳县土地局案件判决中,联邦法院已裁定,我国司法制度是有责任确保三权分立精神良好运作。

“在这宗案件的判决中,当时的法官已阐明,我国的司法机构受委托重任,以便确保国内每一个机关和机构是保持在其合法范围内运作,而且司法独立的概念也是三权分立的原则。

“这说明一旦行政权和立法权出现纠纷,保持独立性的司法就可以介入,确保行政权和立法权可以在联邦宪法的权限内完成各自的责任。”

罗伟乐说,有鉴于此,安华可通过司法程序来挑战行政权下的慕尤丁政府在寻求颁布紧急状态的动机是否有问题。

他说,英国最高法院裁定英国首相约翰逊要求英女王同意“休闭英国议会”(proroguing)不合法的案例,也可成为安华律师团队的参考案例。

“这是因为当时英国议会休会和我国国会遭休会的情况是有相似之处,即议会无法尽其宪赋职责。”

他补充,根据多个新闻报道和国家王宫的文告,慕尤丁政府似乎已根据宪法规定的程序,寻求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

无论如何,罗伟乐提醒,安华在入禀法庭时就必须准备充足的证据,例如可以证明慕尤丁政府已失去多数支持、政府现有措施已足以抗疫而无需颁布紧急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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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魏家祥促安华正面回应

(吉隆坡14日讯)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真的存在一事,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正面回应,向民众解释清楚,而不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他表示,人民已厌倦政府的花言巧语和缄默,如今只想知道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也批评安华以可能妨碍司法为由拒绝回答的做法,令民众无法判断,政府是否有遵守前国家元首的谕令。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传一段影片,向政府和安华喊话:“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

“这问题在3月7日提出,已经240多天了,如今才抛出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的问题。”

他强调,他尊重前国家元首的最终决定权,追问特赦令附录一事并非是要挑战国家元首和法庭的地位,也不是要妨碍司法,反而是那些违反和藏匿元首谕令者,才是滥用元首和法庭名义的人。

“为什么说他们滥用法庭(名义)?因为他们只要回答有或没有特赦令附录,法庭就无需审讯了。”

魏家祥也表示,若不存在特赦令,政府就应该提控和对付那些造谣者。

另外,他指出,禁止在法庭外讨论案件的规则不适用于我国,因为大马的司法体系已经废除陪审团制,法院判决完全是由专业法官作出,不会轻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

魏家祥举例,纳吉的SRC贪腐案件诉讼期间也在法庭外引起热烈讨论。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在SRC国际公司挪用资金案中被判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名成立,遭判处12年监禁并被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今年2月,特赦局宣布将他的刑期减半,预计纳吉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如果他未能缴清罚款,则刑期将延长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然而,有消息指出,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经发布一份附录,谕令允许纳吉在剩余的刑期间居家服刑。

纳吉已经针对此事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政府确认并执行这项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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