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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署“99%胜算”未审先判 林冠英:2新控状谎言之最

(槟城13日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表示,总检察署以“有99%胜算”的言论在全力打击他,符合国盟政府的新政治策略“都是林冠英的错”。

林冠英也是峇眼国会议员,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总检察署(AGC)针对他涉嫌在“两岸三通,一个槟城”计划中,不当挪用总值2亿870万令吉的产业,触犯了刑事法典条文而加控两项罪名的评论,只是让公众更加怀疑这些指控含政治动机。

他说,尽管当局无法在其私人银行户头或个人身上找到所谓的贿款或报酬,但他仍然因为海底隧道计划,而在早前面对3项贪污控状—— ‘都是林冠英的错’。

“由槟州秘书和政府高级公务员组成的槟州招标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于2013年决定将海底隧道计划合约颁布给相关承包商。即便我并不是槟州招标委员会的成员,但我还是被控——‘都是林冠英的错’。

“以土地转让方式支付2亿800万令吉费用,是根据行政议会和其他技术委员会决定的合约内容来进行的。当我并不是唯一的合约制定者时,但我还是被控—— ‘都是林冠英的错’。

“根据独立工程咨询公司向政府高级公务员所提供的建议,才有了支付2亿800万令吉的决定。该独立工程咨询公司是经由公开招标方式委任的。我并不是工程师,这不是我所提的建议,也不是我决定支付的,但我还是被控——‘都是林冠英的错’。”

他质问, 两项新控状是"都是林冠英的错"的所有谎言之最——所有的行政议会成员和全体槟州政府成员都会被控吗?

他说,其律师不能理解总检察署将他的案件移交至吉隆坡法庭审讯的用意,尽管有关针对他的指控由始至终都是在槟城发生的。更不寻常的,是总检察署针对他而发表的好战言论。

他指出,副检察司旺沙哈鲁丁吹嘘他有99%的胜算,以及两项新控状是所有控状之最。但是,这并不是所有控状之最,而是所有国盟的“都是林冠英的错”的谎言之最。

“副检察司的99%胜算言论并不恰当,同时也是在对我进行未审先判,即我是有罪的。很多人已评论指副检察司这项公开声明具潜在危险,会破坏一个人的声誉并损害我获得公正审讯的权利。”

林冠英说,上周五的两项新控状,指他不当挪用总值2亿800万令吉的政府产业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也不合逻辑。他并没有收取任何利益,而价值2亿800万令吉的土地,是根据州政府和承包商所签署的合约内容,以土地转让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此外,这是在行政议会做出最后决定了才进行土地转让的。如果我被控,那这是否会得出一个荒谬结论,即所有行政议会成员或州政府及其1万名员工也会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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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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