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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确诊者需强制隔离 沙前部长假文书案延审

(吉隆坡19日讯)沙巴基础建设发展部前部长拿督彼得安东尼被控使用伪造文书一案原定今日续审,但基于被告接触确诊冠病者而需强制隔离,案件展延至5月3日续审。

彼得的代表律师拿督森迪纳登说,其当事人需在本月16日起强制隔离10天直至26日;另外,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在庭上并未反对辩方提出延审的要求。

控方原定今日传召第9名证人,即ULink产业私人优先公司前主席拿督阿都拉赛益出庭,根据法庭记录,控方有5名来自沙巴的证人,同样原定今日出庭供证。

旺沙哈鲁丁要求数个新的审讯日期以利作出准备,以免任何一方特别在疫情期间需隔离。

控方建议传召纳吉

控方建议之后传召来自大马半岛的证人,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以及重新传召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查基和政府税收组秘书拿督斯里哈希慕丁进行盘问。

法官阿祖拉较后择定此案的审讯日期,分别落在5月3、4、19日,7月26与27日,8月23及27日、9月29及30日、10月28及29日,还有11月15及16日。

根据控状,彼得安东尼作为Asli Jati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使用伪造志期2014年7月11日的沙巴大学校长办公室信函。 

上述文书被指含有不实陈述,据称沙大与Asli Jati工程公司已展开合作,即该公司同意注资和成立一间技术培训中心,而沙大全力支持该公司的申请,通过直接谈判落实工程。

他被指于2014年7月17日,在布城联邦政府行政中心的首相首席机要秘书办公室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5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交替控状指出,彼得安东尼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使用同一份伪造文书,以注资和成立技术培训中心,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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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文书案 上诉庭准彼得呈新证据

(布城7日讯)随着高庭维持沙巴基本设施发展部前部长拿督彼得安东尼伪造文书罪成的裁决后,上诉庭今日允许彼得在提出最终上诉时援引进一步证据的申请。

在以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为首的控方未提出反对下,上诉庭法官拿督维兹尔阿兰迈丁允许彼得的律师拿督高英全(译音)和艾米尔依兹拉提出举证申请。

随后,维兹尔与法官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和法官拿督阿兹祖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批准了辩方的申请,并择定于周四进行案件管理,以确定上诉的最终听证日期。

旺沙哈鲁丁与副检察司哈勒斯在庭审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没有反对辩方的举证申请,因为他们认为辩方想要援引的证据与上诉无关。

彼得也是沙巴民主和谐党主席兼文那纳州议员,吉隆坡地庭在2022年5月26日宣判彼得使用伪造文书罪名成立,被判处3年监禁以及罚款5万令吉。

控状指出,彼得身为Asli Jati公司董事经理,伪造志期2014年6月9日的沙巴大学校长办公室信函,也就是置入虚假报表,意图行骗。

上述信函是攸关沙大的机电(M&E)系统维护及服务工程合约。

他被指于2014年6月13日至8月21日期间,在布城首相署的首相首席机要秘书办公室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46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和罚款。

地庭在2022年5月26日作出上述判决后,彼得在6月提出上诉,高庭则在2023年4月18日驳回其上诉,维持地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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