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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港务局:伊朗船非法入境 2船员生病求医援

(槟城20日讯)槟州港务局指出,伊朗船只是因为有2名船员生病,急求医援,才在无准证下入境我国海域,并停靠在北海北岸箱运码头。

槟港务局今日发文告说,该局于12月11日早上9时45分接获槟州港口有限公司的通报,指N1码头出现一艘未获允许及载有3名伊朗船员的船只后,已立即指示港口公司实施安全管控,同时通报警方、港口卫生局及移民局,并在遵从国际船只及港口设施保安码(ISPS code)下通报大马海事局。

文告指出,这艘拖船在坦桑尼亚注册为FIRE MAN号,而进入我国海域是因为有2名船员生病,寻求紧急医药援助。

“该拖船从日本出发,目的地是阿联酋,因在大马并没委任任何代理,导致入境前无法通报海事局及槟州港务局。”

文告指出,港口卫生局及水警当时有上该拖船调查,2名生病的船员过后被带到诗布朗再也医院治疗,其中一人在当天获准出院,另一人则留院接受治疗,至15日才获准出院。

文告表示,警方在14日至16日,移民局则在12日,海事局在14日及15日已分别到港口调查,相关执法机构仍会深入调查此事。基于移民局发出不可入境(Not To Land)禁令,3名船员被指示留在船内,并由港口公司监控。

文告说,在海事局指示下,根据ISPS(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于18日将该船及3名船员移到北赖码头。

槟港务局也指出,所有500公吨以上的国际货运船只都必须使用ISPS,并在抵达港口前48小时必须通报该局,而上述伊朗船属于拖船,并非货运船只,因没使用ISPS,所以无法行使相关条例。

文告说,即便没有ISPS,船只也可以进入槟州海域范围,但船长或代理必须即刻通报海事局、移民局及港口卫生局,而这项措施也适用于停靠在槟岛海峡岸私人码头的船只,而追踪及监督在槟州港口海域范围外的船只动向,并非该局的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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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与老渡轮一起服务 槟港务局租“RORO”渡轮

(槟城18日讯)槟州港务局租下一艘“RORO”渡轮,并在3月1日起,与槟城标志性老渡轮一起服务,载送摩托车及脚车。

槟州港务局主席拿督陈德钦今日接受媒体电访时说,槟城港口有限公司已租下一艘单层RORO渡轮Jaya Satu号,该渡轮目前停泊在槟岛拉惹敦乌达码头。

他指出,北海码头提升工程将于下周开始进行,当码头进行改造时,双层设计的槟城老渡轮(鹅岛号),将无法靠岸,因此必须使用单层的“RORO”渡轮。

“RORO”(Roll On Roll Off)属一款渡轮,意为滚轮船,也可载送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渡河渡海的水上交通工具。

他说,自3月1日起,RORO渡轮将会在繁忙时段,与鹅岛号渡轮共同服务,而非繁忙时段,则交由RORO渡轮负责川行,而在7月分,当局将再租用一艘RORO渡轮,作为后备渡轮用途。

“自1月1日起,鹅岛号渡轮撑起载送摩托及脚车跨海的任务,并因此耗损过度;在行动管控令(MCO)期间,也多次发生故障。”另外,他指出,今年1月首两周,渡轮免费让乘客乘搭,再加上落实行动管制令后,乘客量大跌70%,因此港务局公司面对严重亏损。

渡轮征发展建议书反应热

槟州标志性渡轮征求建议书(RFP)一事,反应热烈,购买建议书资料及文件的公司,已于今天周四(18日)早上实地考察。

陈德钦说,槟州港务局早在1月29日,公开征求渡轮发展建议书,并于2月15日(周一)截止。他说,私人界对这项征求建议书反应热烈,其中包括一些实力强劲的公司、公会、合作社等,皆有意参与,因此各方将在3月19日前,呈上计划书。

“港口有限公司作出评估后,预料将于6月杪公布竞标得主、7月完成移交仪式。”他强调,为让标志性渡轮永留槟城,当局在征求建议书时,已列明3大条件,其中包括渡轮必须留在槟城海域范围、不可擅自移至陆地上展示,且任何设计修改,皆须获得当局同意。

槟政府接受港务局所赠送渡轮

掌管槟州基本设施及交通委员会的行政议员再里尔说,州政府已经回函予槟州港务局,以接受早前该局答应赠送予州政府的其中一艘渡轮。

槟州港务局拥有6艘标志性渡轮,其中5艘将与私人界合作发展其他用途,而另一艘渡轮则将赠送予槟州政府,作为永久纪念。他指出,州政府虽然接受是艘渡轮,但也希望港务局能提供关于渡轮的更多详情,如渡轮的情况、维修所需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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