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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毒物分析 诺拉身上没发现毒品成分

(芙蓉2日讯)“爱尔兰少女诺拉案验尸庭”今日进入第6天审讯,在经过法医毒物分析,诺拉身上并没有发现任何常见的普通毒品或毒药成分,而身上的土壤与发现尸体地区的土壤密度分布相似。

今日供证的是大马化学部毒理学组化学家苏哈娜,她是此案的第7名证人;第8名证人是来自大马化学部犯罪组化学家赛夫。

苏哈娜今早在供证时说,在诺拉身上所采取的3个样本进行化验后,并没有发现有任何毒品成分,而有关的样本是于去年8月19日,从芙蓉端姑查法医院国家法医学中心所取得。

她也说,在进行化验后,她于去年9月27日完成两页的化验报告,并将样本重新密封及保存在冷藏库中。

当被问及对普通毒品的定义,她说,所谓的普通毒品就是药品,包括非处方药、休闲药和合成药。

验尸庭法官麦莫娜提问有关的药物可以在体内保留多长时间,苏哈娜说,通常取决于药物在体内的半衰期以及有关人士的新陈代谢。

2土壤样品密度分布相似

第8名证人赛夫说,其任务是化验从诺拉身上及发现诺拉尸体的地方,所采集的两个土壤样本。

他说,他是于去年8月16日,也就是诺拉尸体被发现后的第三天获得土壤样本,在进行化验后,发现两种土壤的样品密度分布相似,因此相信两个样本都是来自同样的地区。

被询及化验土壤的目的,赛夫说,主要是化验两个样本的土壤,以研究其颜色、密度和土壤pH及进行比较。

此案总检察署代表为伊斯干达,诺拉父母的代表律师为S沙基威;此案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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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尸庭裁决 爱尔兰少女死因没涉第三者

(芙蓉4日讯)爱尔兰少女诺拉死因验尸庭今日做出裁决,验尸庭法官麦莫娜表示,诺拉是不幸遇难,死因并没有涉及第三者。

她表示,根据验尸庭审讯、供证及证据显示,死者很可能独自一人离开度假村并迷失在废弃油棕园内,最终不幸死亡。

她说,没有证据证明诺拉死因是自然死亡、自杀或他杀;自己不能违反职责,在没有任何证据下推测或假定有第三者涉及此案。

她于芙蓉高庭就诺拉死因验尸庭做出有关判决。

验尸庭共传召48名证人,于去年8月24日起进行审讯,证人包括死者父母斯巴迪安及玛依嘉丝碧琳,最后一次审讯是去年12月10日。

爱尔兰少女诺拉(15岁)与家人在2018年8月3日,抵达芙蓉班台山展开两周的度假旅程,少女在8月4日宣告失踪,经过大规模搜寻行动,10天后被发现陈尸小溪附近。

死者有学习障碍,警方调查结果显示死因不具刑事成分,致死原因证实肠道出血,与长时间没有进食及恐慌有关。

然而死者父母认为女儿的死涉及刑事成分,可能被人误导带离度假村,因此透过其代表律师S沙基威要求召开验尸庭。

验尸庭采用直播方式公开审讯,多名证人如死者父母、度假村业者基于身在国外,因此以视讯方式供证,而其他证人包括时任汝来警区主任马祖基、法医、消拯局成员、警犬队成员、义务加入搜寻队的登山队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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