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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非SRC国际影子董事

(布城28日讯)沙菲依在上诉庭陈词指出,上诉人纳吉并非SRC国际的董事或影子董事,并因被指挪用公司的4200万基金而遭定罪。

他说,审判本案的高庭法官纳兹兰采纳英国民事法及习惯法中的影子董事概念来将纳吉入罪。

他向上诉庭三司指出,刑事法典402A条文对董事的定义“跟影子董事有点相似”,不过则跟英国的不一样。

“纳吉不是刑事法典下犯下刑事失信罪的公司里头的人,反之,纳吉是局外人。控方并没有提出构成失信罪的元素,以致需要传召纳吉答辩。

“高庭法官采纳英国习惯法来将纳吉入罪,已犯下法律上的错误。”

沙菲依指必须证明上诉人掌控及受托4200万令吉,才能够将上诉人定罪。

他说,高庭法官采纳习惯法及延伸402A条文的措词,是严重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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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魏家祥促安华正面回应

(吉隆坡14日讯)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真的存在一事,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正面回应,向民众解释清楚,而不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他表示,人民已厌倦政府的花言巧语和缄默,如今只想知道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也批评安华以可能妨碍司法为由拒绝回答的做法,令民众无法判断,政府是否有遵守前国家元首的谕令。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传一段影片,向政府和安华喊话:“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

“这问题在3月7日提出,已经240多天了,如今才抛出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的问题。”

他强调,他尊重前国家元首的最终决定权,追问特赦令附录一事并非是要挑战国家元首和法庭的地位,也不是要妨碍司法,反而是那些违反和藏匿元首谕令者,才是滥用元首和法庭名义的人。

“为什么说他们滥用法庭(名义)?因为他们只要回答有或没有特赦令附录,法庭就无需审讯了。”

魏家祥也表示,若不存在特赦令,政府就应该提控和对付那些造谣者。

另外,他指出,禁止在法庭外讨论案件的规则不适用于我国,因为大马的司法体系已经废除陪审团制,法院判决完全是由专业法官作出,不会轻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

魏家祥举例,纳吉的SRC贪腐案件诉讼期间也在法庭外引起热烈讨论。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在SRC国际公司挪用资金案中被判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名成立,遭判处12年监禁并被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今年2月,特赦局宣布将他的刑期减半,预计纳吉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如果他未能缴清罚款,则刑期将延长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然而,有消息指出,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经发布一份附录,谕令允许纳吉在剩余的刑期间居家服刑。

纳吉已经针对此事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政府确认并执行这项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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