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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宗教寄宿所致死23人案 青少年谋杀罪成

(吉隆坡17日讯)高庭裁决,被控于2017年纵火致死23名宗教寄宿学校师生的青少年谋杀罪名成立,并谕令被告被关押在牢房,等候国家元首发落。

法官拿督阿兹曼在19岁青少年对本身面对23项蓄意谋杀23人的指控无法挑起合理疑点后,判处上述刑罚。

该名青少年在案发当年是16岁。

阿兹曼说,在聆听各造供词后,法庭认为该名青少年意图谋杀而蓄意作出该行为。

他指由于该名青少年在案发时仍不足龄,因此他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施予判决。

上述条文阐明,未满18岁的罪犯,不可被判处死刑。

阿兹曼于今年1月28日在控方成功证明该名青少年表罪成立后,宣判青少年表面罪名成立。

根据所修改的控状,该名青少年及另一名身份不明者被控于2017年9月14日清晨4时15分至6时45分之间,谋杀及致死在甘榜克拉末一间宗教学校的23名师生。

他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面对23项控状,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不过,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97(1)条文下,18岁以下罪犯不能被判死刑,但可以在国家元首御准下,以监禁刑罚代替;此外,在相同法令第94条文下,被告父母或监护人也可被判罚款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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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

在安顺市会礼堂放烟花酿灾 兄弟控拥爆炸品与纵火

(安顺22日讯)安顺市议会通风礼堂火灾事件的两名嫌犯,今早被控上法庭,哥哥史帝温(24岁)在推事庭被控非法拥有烟花,弟弟杰申(19岁)在地庭被控纵火,两人皆否认有罪。

史帝温随后获女推事批准以3500令吉保释,杰申则获地庭法官批准以 3000令吉担保,两宗案件皆定在12月20日过堂。两人代表律师为芙芝拉。

安顺市议会礼堂本月3日晚有人租用礼堂庆祝生日,因宾客在礼堂内燃放烟花引起火灾,导致礼堂前端屋顶天花板被烧毁。

警方事后逮捕了两名兄弟协助调查。

史帝温是在1957年刑事法典第8条文(非法拥有爆炸物品)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或最高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杰申则在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被控,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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