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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标杆性判决 驳回马华起诉林立迎诽谤

(布城4日讯)联邦法院七司今日作出标杆性裁决,以政党不能起诉个人诽谤为由,驳回马华起诉民主行动党国会议员林立迎诽谤的案件。

上诉庭主席丹斯里罗哈娜为首的七司说,针对林立迎提出有关政党是否能起诉个人诽谤的法律问题,法院的答案是否定的。

罗哈娜表示联邦法院较后会“驳斥”此案涉及的法律问题。

“我们同意上诉人(林立迎)提出的上诉。我们否决了高庭及上诉庭的裁决。起诉人(黄家泉)提出的诉讼被驳回。”

罗哈娜指此案无需支付堂费,因为它是公共利益课题。

其他6名法官分别是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潘斯里扎丽哈、拿督斯里哈斯娜、拿督林添钻及拿督哈敏达星。

不曾拨款华小论掀议

时任马华总秘书拿督斯里黄家泉于2017年7月,针对时任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于2017年3月15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声称马华接受外界捐款,却不曾发放拨款予华小的言论,起诉林立迎诽谤。

黄家泉说,林立迎的言论已严重破坏马华的名誉,并表示该党要求1亿令吉的普通和惩戒性赔偿。

在上诉庭败诉

2018年2月27日,高庭驳回林立迎的撤销诉讼申请,他过后也在上诉庭败诉。

须提的是,联邦法院2018年在审理时任砂拉越实旦宾国会议员张健仁因发表“砂州财政黑洞论”,而遭砂州政府起诉的上诉案中,裁决中央和州政府可起诉个人诽谤。

法院当时指政府有其声誉,可通过诽谤诉讼来维护声誉。

法院说,上诉人张健仁和砂拉越政府之间的官司,不能应用德比郡原则,因为可用现有法令,包括1956年政府诉讼法。

斯里南:无法律地位
社团法令不适用诽谤案

(布城4日讯)林立迎代表律师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今日在法庭陈词时说,1966年社团法令第9C章节阐明一个社团可以起诉或被起诉,但有关条文不适用于针对诽谤行为的诉讼。

“这条文并不意味它(社团)具有提起诽谤诉讼的法律地位。诽谤罪是为了保护公司法令所建立的自然人和虚构人的声誉,不适用于社团或政党。”

斯里南同时提及联邦法院针对砂州政府起诉张健仁诽谤的裁决,并说:“在张健仁提出上诉的诉讼案裁决中,(法院)并没有考量1956年政府诉讼法其实是国家独立之前的法令,这法令并没有考量联邦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此外,1956年政府诉讼法第3章节并没有针对诽谤授予政府诉讼理由。”

另一方面,代表黄家泉及马华的律师黄秋河(译音)陈词时指出,联邦法院针对张健仁上诉案的裁决仍是一个好的法令,联邦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也并非是绝对性的。

他说,由于存在诽谤法令,国会已对言论自由施加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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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斯娜哈欣任大法官

(吉隆坡12日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哈斯娜哈欣正式出任马来亚大法官一职,填补自2月以来的职位空缺。

马来亚大法官是马来西亚司法体系中第三高的职位。

自今年2月,前法官丹斯里莫哈末扎比丁退休后便一直悬空。

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发表声明表示,哈斯娜哈欣已经完成就职宣誓仪式,另一方面,阿末特里鲁丁也已经宣誓就任联邦法院法官。

此外,有8位高庭法官宣誓为上诉庭法官,16位司法专员升任高庭法官,1位新司法专员也完成了就职宣誓。

哈斯娜哈欣是继希蒂·诺玛和扎哈拉·依布拉欣之后,第三位在司法体系中担任高职的女性。

现年65岁的哈斯娜哈欣,拥有马来亚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于多个司法部门,在2016年被任命为上诉庭法官,2019年进入联邦法院。

另外,现年56岁的卸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末特里鲁丁被委任为联邦法院法官。

特里鲁丁于2023年9月担任总检察长,仅履职14个月,是任期最短的总检察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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