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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罪成立 罗丝玛选择自辩

(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今天在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计划舞弊案表罪成立后,选择在证人栏上宣誓自辩。

她是在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宣判后,作出上述选择。

在表罪成立后,被告一般可做出三项选择,包括在证人栏宣誓自辩、在被告栏内宣誓自辩或保持缄默。

罗斯玛较后选择在证人栏自辩。

法庭择定在今年6月9日、10日、15日、16日、17日、22日、23日及7月12日、15日审理罗丝玛的案件,为期9天。

书到用时:3自辩方式优劣

一般刑事案表罪成立的被告,可从3种自辩方式中择其一,这些方式各有优劣。

1.证人栏自辩:一般证词较有分量,惟过程会受到控方、辩方,甚至法官盘问。

2.犯人栏自辩:被告不必面对律师盘问,只有法官有权要被告进一步澄清一些问题,证词分量相对较轻。

3.保持缄默: 法官可直接宣判罪成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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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公正原则 司法专员退出罗丝玛案

(吉隆坡19日讯)高庭司法专员梁伟雄今日批准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的申请,退审罗丝玛被指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3亿4600万美元(约16亿4000万令吉)购买奢侈品的民事案。

“根据要求我退审的支持宣誓书,第一答辩人(罗丝玛)说我曾是Skrine律师楼的合伙人,并曾在2011至2021年担任该律师楼的法律和仲裁部主管。

“答辩人说,Skrine律师楼是诉方(1MDB)代表律师,与1MDB和答辩人丈夫,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调查有关联。

“经过考量后,我秉承‘公正必须首先是被看得见的公正’原则,主动退审此案,案件将由其他高庭法官审理。”

梁伟雄是通过视讯软件“Zoom”,公布上述决定。

5月9日,一马公司等11造入禀民事诉讼,状告罗丝玛收取挪用一马公司资金所购买的珠宝等奢侈品,并向罗丝玛索取赔偿。
他们将罗丝玛列为第一答辩人,服饰设计师莎南为第二答辩人。

诉方指控,罗丝玛收取了在莎阿南所购买的数千件奢侈品,涵盖珠宝、手表、手提袋,而购买相关奢侈品的资金并非源自答辩方,而是源自一马公司等11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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