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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贿不认罪 移民官5万保外候审

(吉隆坡12日讯)在“海峡行动”(Op Selat)落网的一名移民局官员今日被控上地庭,面对5项收取总额1万5000贿金让数名外籍人士在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通关出境的指控。

通译员在法官苏扎娜面前宣读所有控状后,现年42岁的尤斯拉兹夫否认有罪。

根据第一至第五项控状,身为KP32级移民局官员的被告从2名拥有公务关系的人士,通过5次交易收取1万5000令吉贿金,以让一名菲律宾公民及4名中国公民通关。

被告于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16日期间,在布城第3区安联回教银行作出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2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主控官诺蒂雅娜副检察司建议让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附加条件是护照必须交由法庭保管及每月到反贪污委员会办公室报到一次。

然而,尤斯拉兹夫的代表律师阿兹鲁以被告是家中主要经济支柱及需养活4名幼儿为由,要求法庭把保释金定于5万令吉。

法官苏扎娜允许被告以5万5000令吉保释金,以及控方所建议的附加条件保外,并择定案件在2月18日重新过堂。

同时,尤斯拉兹夫在另一间地庭被控向一名人士收取21万5990令吉非法活动收益的指控,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2月27日至2020年11月13日期间,在同一家银行作出上述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涉嫌非法活动收益交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长15年及罚款贿金数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罗兹娜允许被告以之前的(5万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并择定此案在相同日期(2月18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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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涉嫌收贿30万 玻2官员延扣

(加央12日讯)玻璃市州财政署2名官员收取30万令吉贿金,转至岳母和朋友的银行户头,今天押往加央法庭延扣3天助查。

据悉,在州财政署任职助理会计的嫌犯,以5万令吉作为贿赂金,让同部门担任科技资讯助理的同事,在其批准工程款项后,将钱转入他岳母及朋友的银行户头。

据了解,他们有权限登入州财政署应计制会计系统(iSPEKS),分别从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期间,在原是付给玻州政府委任的承包公司的款项获批后,将款项转至首名嫌犯的岳母及友人的银行户头,多达51项交易,总额为29万7734令吉64仙。

反贪局昨午4时至5时许之间,传召2人到反贪局助查后扣捕他们,今天加央推事阿娜罗芝雅娜批准延扣2名嫌犯3天,至14日助查。

玻州反贪局局长苏仄丽雅证实上述案件,并指当局将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条文(公务员滥用职权,给自己、亲属或同伙人收取利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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