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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执法更严! 违令者不轻饶

(吉隆坡12日讯)紧急状态下,行动管控令执法行动照跑,警方这次也会更加严厉对付违令者,如上回聚集却未受对付者,这回可别再犯了,否则警方绝不轻饶。

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今早受询时说,尽管政府颁布紧急状态,但当局前一天宣布在6州重新执行行动管控令的行动,并未受影响。

他说,和之前一样,警方明天将在军人的协助下,在有关州属展开行管令的执行行动,而且此次的行动将更严格,即不再对任何违反行管令的行为妥协。

他说,警方此次也会汲取之前的教训,改善行动上的各种不足处,例如警方之前的行动可能较松懈,未严厉对付聚集者。

"对于聚集者,或其他违反行管令的行为,我们会更严厉对付,也不再给予警告。"

他说,在行管令期间,军警在路障中也会严加检查出行者是否属于政府所鉴定的5个获准继续运作的关键经济领域员工,以及是否持有公司发出的批准信

他说,由于军警必须在路障中严加检查出行者,因此可能导致出现堵车现象,希望民众理解。

慕尤昨天宣布,从本月13日起至26日在6个州属执行行管令,为期14天,涉及的州属分别是槟城、雪兰莪、联邦直辖区(吉隆坡、布城及纳闽)、马六甲、柔佛及沙巴。

政府也鉴定5个获准在行管令期间继续运作的关键经济领域,即提供基本必需品的工厂与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贸易与分销业,以及种植和原产品业。

不过,他指政府仅允许30%的管理层雇员上班,而对于后端支援部门中的雇员人数,则由各自雇主决定。

没军人夺权 民众可安心

两位一哥同在,没有军人夺权,民众可安心。

阿都哈密今早受询时,向民众派定心丸,指正如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所言,此次的紧急状态并非军人夺权。

他说,他目前正和武装部队总参谋长丹斯里阿芬迪在一起,因此可证实此事,民众无需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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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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