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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消部:管控期货不对办投诉最多

(吉隆坡12日讯)我国自3月18日至10月31日落实行动管控令以来,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接获的投诉个案竟高达145.6%或相等于8263宗,投诉最多是货没收到和货不对办。

该部副总监(行动)玛依沙拉表示,去年同期,仅有3364宗投诉案。他说,众多的投诉个案中,共有97.1%,或8026宗已获解决。

玛依沙拉是接受《马新社》电台“你聪明吗?”专题访谈时如此表示。他说,最多投诉的是,消费者付费后没收到商品,其次是货不对办。

他强调,消费者要是收到与订购时不符的商品,属含有欺诈成分,该部可向商家采取法律行动,包括透过警方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也提到,随着网购趋势的上升,该部为国人开设9条投诉热线,协助打击网络消费欺诈。

消费者可以根据该部门所提供的管道做出投诉,即:
1:e-Aduan网站:http://e-aduan.kpdnhep.gov.my, aplikasi Ez-ADU
2:热线电话:1-800-886-800 
3:电邮:[email protected].
4:WhatsApp:019-279 4317
5:手机应用程式Ez-ADU
6:致电执法中心
7:亲临附近的贸消部分局
8:致函予贸消部
9:前往各州行动室

他说,为防冠病传播,该部门已为消费者建立了在线投诉管道,投诉者可不需与投诉中心执勤员面对面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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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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