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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沙迪:姑里派MP们“情信” 呈对首相不信任动议

(吉隆坡23日讯)随着2021年财政预算案将预计在本周四(26日)进行二读表决,日前已表明不会参与预算案辩论阶段的巫统元老兼话望生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今早突然向国会议员发出一封“情信”。

青年及体育部前部长兼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今早就在自己的推特上,上载了一封来自姑里的信函,并声称这份“情书”都放在所有国会议员的桌上。

他说,这名国阵国会议员要求国会放行对首相的不信任动议。

“要推翻(政府)的是来自政府自己的国会议员。”

此外,公正党班底谷国会议员法米也同样在推特上,上载同一封信函。

“国盟政府的合法性至今是个大问号。我们将在11月26日见证什么?”

此外,行动党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也向本报证实,自己的桌上也有这封信函,同时表明会静观其变。

Di meja semua ahli parlimen, ada surat "cinta" dari YB Tengku Razaleigh, Ahli Parlimen BN, untuk ketengahkan isu "Undi tidak percaya" kepada YAB PM.

Penolakan datang dari Ahli Parlimen kerajaan sendiri.

Budget will be voted on Thursday.

Apa pandangan rakan rakan?

TQ! pic.twitter.com/tW4vjRsz0c

— Syed Saddiq ??? (@SyedSaddiq) November 2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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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沙迪提呈18上诉理据 要求推翻判决无罪释放

(吉隆坡12日讯)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提出18个上诉理据,要求上诉庭撤销高庭宣判他4项失信、挪用资金和洗黑钱控状罪名成立的裁决,以及入狱7年、鞭笞两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的刑罚。

通过今天入禀的上诉书,赛沙迪指出,第一项控状即串谋失信,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错误地将提款与花费画上等号。

他说,第二项挪用资金控状的表罪成立判决,与12万令吉款项确实是属于他自己的,或是自用的结论相反。

“因此,法官在将不相关的事实列入考量,并错误地依赖道听途说的证词时,错误地裁定我在第二项指控表罪成立。”

这名土青团前团长说,由于第二项控状的错误判决,法官也错误地裁定第三项和第四项控状表罪成立,因为这两项控状都是基于第二项指控。

赛沙迪指控,这份在2023年11月9日下判约13个月后作出的判词理由,对他造成偏见。

“法官没有按照法律要求考虑所有证词,违反了刑事程序法典第182A条文,也没有对辩方的所有4项控罪进行公平和公正的审判。

“如果法官考虑了所有证词,法官就会发现我对所有4项指控都提出了合理怀疑。”

这名前青年及体育部长声称,由于法官犯了许多可上诉的错误,使他被剥夺获公平审判的机会。

“因此,我恳请法庭撤销有关判决,并裁决我无罪释放。所裁决的刑罚过于严苛,不符合可接受量刑的原则。”

上诉庭择定于明年3月19和20日,聆审赛沙迪于2023年11月9日提出的上诉。

根据第一项控状,受托保管100万令吉资金的时任土青团长赛沙迪与副财政拉菲克,被控串谋失信这笔款项,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10年、鞭笞和罚款。

第二项控状,赛沙迪被控于2018年4月8至21日期间,从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马银行回教银行户口挪用12万令吉的资产自用,致使拉菲克必须注销这笔账,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一旦罪成,至少监禁6个月或最高5年、鞭笞和罚款。

赛沙迪还面对两项洗黑钱控状,分别于6月16日和19日在新山的一家银行,将两笔源自非法活动的5万令吉,由他所持有的马来亚银行回教银行户头,转移至他所持有的土著信托基金账户。  

他因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 4(1) 条文下被判刑,最高监禁15年、罚款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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