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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刀捅死居民 保安被控谋杀

(槟城11日讯)“保安员10刀捅死居民”案的中年保安,今天被控谋杀罪 。

王来成,55岁,被控于12月5日晚上8时50分,在湖内Desa May第8座组屋的保安亭,蓄意致死蔡国祥(42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为死刑。

推事查玛丽雅谕令案展明年1月27日过堂,本案主控官慕斯达金副检察司。

此案于本月5日晚上8时,在湖内某公寓保安亭发生,死者和被告皆是该公寓居民,事发当晚,被告在保安亭工作,死者来找嫌犯。

两人随后发生争执,被告突用刀朝死者身上猛刺10刀,后者被送往槟城中央医院抢救后不治。

警方在晚上10时30分逮捕被告,并起获刺死死者的凶器。

被告未婚,拥有2项前科,分别是1991年涉及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伤人)条文,及1989年涉及刑事法典第451(擅闯)条文。

死者生前当厨师,与妻子育有2名孩子。(人名皆译音)

王来成十多名亲友今天到法庭聆听提控过程,由于人数众多,无法保持1公尺距离,部分亲友被庭警“请”出庭外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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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10刀捅死居民案 被告被判监13年

(槟城31日讯)“保安员10刀捅死居民”案中的被告,在交替控状下认罪,今日被法庭判监禁13年,服刑日从被捕日算起。

被告是69岁的中年保安王来成,他于2020年12月11日,被控于12月5日晚上8时50分,在湖内Desa May第8座组屋的保安亭,蓄意致死蔡国祥(42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控方于本月29日提呈交替控状,将控状修改为疏忽致死罪名后,被告选择认罪,并于今早被带往法庭,聆听判决。

被告辩护律师希尔米哈山在求情时说,被告是在死者的多番挑衅及辱骂下,才失控致死对方。

他也说,被告无预谋伤害死者,而是在死者走入保安亭推撞被告,导致对方跌倒在地,随后被告拿起一直都置放于保安亭桌上的水果刀刺伤死者。

主控官李润强副检察司指出,尽管死者曾口出恶言,但这与被告致死对方的做法不相符。

“人死不能复生,希望能有适合的刑罚,起到阻遏的作用。”

他希望法庭以过往误杀案例为考量,即判决14年至20年的刑罚趋势。

在休庭片刻后,高庭法官拿督郭树顺指,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并考量被告的年龄、无预谋犯案,以及过往案例后,宣判被告监禁13年,同时基于被告已69岁,被豁免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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