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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KAM:关进牢房让人愤怒 警方可传召法米问话

(八打灵再也24日讯)全国人权委员会(HAKAM)质问警方逮捕艺术家兼社运分子法米惹扎的行动,并指警方大可传召当事人到警局问话,以了解他被指在社交媒体羞辱国家元首后的贴文的来龙去脉。

该委员会主席古迪星尼嘉说,警方将法米关进牢房,让人感到愤怒。

法米被当局指其社交媒体的贴文羞辱了国家元首后东姑阿兹莎阿米娜。

古迪星尼嘉指通讯及多媒体法令是作为促进多媒体信息的使用,而不是限制言论自由。

另一方面,权益组织Article19促政府停止对法米的调查,项目负责人娜妮尼说,讽刺不足以构成一项罪行。

她指将幽默和批判性评论定为刑事犯罪,将阻碍政治交流及“冷却”了公民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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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协会促政府 撤销1950年证据法

(吉隆坡20日讯)全国人权协会(HAKAM)促政府撤销1950年证据法令等被视为压迫性的法令,因这些法令严重违反联邦宪法赋予人民自由的基本权。

HAKAM发文告说,联邦法院裁决“当今大马”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并重罚50万令吉,将对言论自由和媒体自由造成寒蝉效应。

该会认为,当局援引1950年证据法令第144A条文来推定“当今大马”是评论的发布者,此条文的影响深远,可能打开先例,造成网络媒体未来会因为读者的留言而面临受罚。

他们也认为此举犹如扼杀媒体在民主社会中所被赋予的第四权。

1950年证据法令第114A条文阐明,任何人包括政府在内,若认为他人张贴的言论侵蚀自身利益,可针对社交媒体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法律和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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