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匡正上梁 肃贪之道/南洋社论

大马反贪污委员会22日在雪兰莪新古毛逮捕一名涉嫌受贿,以释放非法外劳的45岁地庭法官,在此之前,落网的还包括律师、副检察司和警察。

同一起案件中,控辩双方都涉嫌贪污,其严重性可想而知;当贪污行为可以来到提供“一条龙服务”的时候,再严苛的立法,在贪婪的司法人员和执法者眼里已形同虚设。



根据民主司法的“无罪推断论”,任何人在遭到法庭定罪前都是无辜的,由此可见,掌握判决权力的法官,肩负着多么重大的司法责任;依法惩治被告是他(她)的天职,可在一念之差下,其亦可通过本身所熟悉的法律漏洞,轻易地制造漏网之鱼。

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法庭就是煌煌律法的顶梁柱,要是身为法庭最高负责人的法官也涉及贪污行为,则国家的肃贪口号就算喊得响彻云霄,亦将无济于事。

蛇打七寸,肃贪必须先打“上梁”。只要“上梁”得以矫正,那么,“下梁”必然亦将如履薄冰、循规蹈矩。在政治方面,为官者和议员就是“上梁”,这些人一旦行差踏错,则自然而然成为“下梁”的不良示范。

22日,上议院以34票对23票,通过强制上、下议院议员(下简称议员)及家属必须申报财产的动议;据了解,反对此动议者,全来自反对党。



对平民百姓来说,议员受强制申报财产,完全没有反对的理由,除非有见不得光的肮脏钱,否则,申报财产之举,不正是政治人物证明自身清白的最佳渠道吗?

5·09大选,国阵主要败在希盟所喊出的肃贪口号下,如今只要国阵的议员们,个个都能通过申报财产来撇清贪污嫌疑,从另一个角度审视,无异于彰显希盟一路来对国阵的贪污指控,就算不是无中生有,也是言过其实。

身正不怕影子斜。身为政治圈的“上梁”,国阵议员不该抗拒申报财产;同样的,希盟方面更必须以身作则,确保所有议员都“抢”在国阵议员之前,将本身的身家财产摊在阳光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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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明年1月起全面调涨 森议员加薪逾30%

(芙蓉28日讯)森州立法议会通过修订议员薪酬法案,所有议员及政治秘书从2025年1月起全面调薪,涨幅超过30%,涉及数额达256万令吉。

森州立法议会第15届第二季第三次进入总结环节,森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努丁在1980年行政议员和州立法议员(薪酬)法令下,提呈修订议员薪酬法案。

随着这项法案获得通过后,法案将会在2025年1月1日生效,而距离上一次森州议会提呈修订议员调整薪酬法案,则是在10年前的2014年。

根据这次的薪酬调整,森大臣的薪金将会从1万9175令吉,增加至3万令吉,高级行政议员则从1万零888令吉,增加至1万7000令吉。

森州现有的9名行政议员及议长,薪金将会从现有1万零888令吉,增加至1万5000令吉,普通议员则从8954令吉,增加至1万2900令吉。

副议长则从5444增加至1万令吉,政治秘书也从5000增加至1万令吉,总涉及的行政开销将会增加至256万338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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