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洋房风波/周秀洋

近来的天气可以说是只有更热没有最热,仿佛在挑战着人类的极限,看看究竟可以承受酷热到什么程度。同样在国内 “大热” 的课题,还有槟州首长的独立洋房。

前屋主以240万令吉买下这栋位于槟城黄金地段的洋房,装修之后以280万令吉的价格卖给了林冠英,这是不是也在考验着槟城子民对林首长的支持度呢?



洋房处于黄金地段,而且是装修好后转卖的,但前屋主在这当中只赚了40万令吉,这种事一般的确不可能发生,除非卖家买家之间拥有亲密关系如亲属之类的。

偏偏事情发生了,前屋主彭丽君小姐也发表了法定声明,更强调自己卖屋子给林冠英并没有考虑市场价格,因为不觉得有这个必要(这里绝对没有褒贬意,但真心觉得有钱真好啊!)彭小姐也说,这栋房子曝光过度,已经没有安全感了,所以能够把房子卖出去就已经是解决了一个烦恼。她还说,能够把房子卖给林首长让她觉得骄傲。

一点小错无限放大

对于因为把房子卖给首长而觉得自豪这一点,我身边也不乏有人支持这样的论点。朋友是这么说的,“难道我就不能因为崇拜林冠英而把他当偶像,我愿意低价卖屋子,关旁人什么事呢?”

这种情形,如果发生在普通老百姓身上绝对不会有问题,甚至可能传为美谈,“某某与某某,友谊深厚,不在乎金钱,把房子半买半送给了对方。” 这肯定会让人羡慕不已。可偏偏事情发生在一州之首的身上,这可就随时会变调了!



雪州前大臣基尔当年因为基宫案,经过几番波折最终还是难逃牢狱之灾,更别说在政途上从此黯然失色。

如今林首长陷入豪宅风波,不论两者之间是雷同还是情况不一样,巫统一派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不把林首长搞得满身蚁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易地而处,我想也是一样的情况。这个是身为政治人物(特别是掌握权势的政治人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当你做得万般好,不一定会被广为宣传;但只有你有一丁点的行差踏错,肯定会被对手无止境放大,且一定要让搞得众人皆知。

清官不能迷失自己

彭小姐的一份法定声明书,能让林首长从此无忧吗?看来敌对一方绝对不愿意看到事情就这样告一段落。但这份声明能不能让选民相信,这还真是难说得很。

肯信的人,有了这么一个解释,或许就会觉得一切都合理了,既然是买卖双方你情我愿的事,那么旁人还能说什么呢?

但对于不相信的人,就会觉得依然是疑点处处,完全无法释疑。就像26亿令吉献金案,究竟是来自中东的捐款还是别有来源,就看听的人肯相信哪一种说法了!

一旦掌握了权势,政治人物的身价从此不同了。有些事理所当然的就得有所牺牲。要如何做个真正清廉的好官,如果在种种的利益得失之间把握好那个度,不能迷失了自己,这绝对是个大考验。

反应

 

要闻

林冠英:持千万资产 “慕尤丁有能力付140万赔偿”

(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国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是富人,完全有能力支付法庭下令赔偿的140万令吉。

林冠英反对慕尤丁申请暂缓有关的法庭的申请中,通过宣誓书这么指出,这位前首相于2020年7月的资产申报中,显示有此能力。

他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公布的内阁成员资产申报资料显示,慕尤丁每个月收入有9万3841令吉65仙,而且持有价值在1000万令吉和1500万令吉的资产。

高庭于上个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林冠英成立,必须支付135万令吉赔偿及5万令吉堂费。林冠英事后在仍没有拿到赔偿金的情况下,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于本周初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有关判决。

他说,如果他被判破产,就将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慕尤丁表示需要时间筹钱,并说林冠英的律师两次来函追讨判决付款。

他说,在等待上诉庭对他提出的上诉作出宣判前,他准备先付70万令吉进林冠英代表律师以利益相关者持有的户头。

然而,林冠英认为该提议应该被拒绝,因为它质疑法院判决的完整性。

他说,判决金额虽然巨大,但并不足以构成需要批准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

他指慕尤丁的上诉不会无效,因为判决纯粹是金钱性质的。

高庭将在周一聆听慕尤丁寻求暂缓判决的申请。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